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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14859485958/202602-00018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涡阳一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一中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9 发布日期: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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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涡阳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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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涡阳一中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9
发布日期: 2026-02-09
涡阳一中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6-02-09 12:44 信息来源:涡阳一中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涡阳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内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发挥校内资助辅助功效,特制定涡阳一中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实现评定过程的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评定标准设定后应进行公布和宣传,对同学们未来的学习生活起到良好引导作用;

3、校内奖学金的获得者除思想素质过硬外,应在课业学习上取得较好的成绩或成果,并获得较多同学的认可;

4、校内奖学金评定标准保持较好的连贯性,以尽量维持同学之间的公平性;

5、评定的过程中和结束后,及时了解同学的心理状态,并辅以相应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

6、对于在评定过程中以各种方式徇私舞弊、申报虚假材料的,将坚决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并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

二、资金管理

校内奖学金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从学校事业收入总额中足额提取不低于3%的资金作为校内资助资金。校内奖学金从校内资助资金中支出。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校内资助工作评定小组,对拟受助学生资格进行评审认定。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四、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操行成绩优良;

2、学习目的明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学生成绩优秀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照顾。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参与奖学金评选

1)期末考试或期评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不及格的;

2)本学期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通报批评的;

3)休学期间的学生;

4)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年级组通过校园公告、班会、家长会发放告知书,提前向学生告知认定工作事项。

(二)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进行评议,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名单由班主任签名公示3天后,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5天的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评选材料报县学生资助中心。

六、表彰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由县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打卡发放奖学金。

七、建档备案

建立专门档案,将奖学金申请材料、公示材料、银行卡发放凭证等建档备查,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八、广泛宣传

利用媒介,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让这项奖学金政策起到激励的作用。

九、监督检查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校财务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工作的监督与领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