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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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1485948341B/202310-0000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索引号: 12341621485948341B/202310-0000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涡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30 16:14 信息来源: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工作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办公室以外的县政府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制定的,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二、解读主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解读;部门联合发文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镇(街道)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镇(街道)负责解读。

三、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单位报送代拟稿时应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以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解读文件原则上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且解读材料要与原文件实现关联。

四、解读内容

解读材料一般包括文件起草的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政策咨询渠道(解读部门、解读人、办公联系电话)等内容。

五、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各负责部门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六、建立解读队伍。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七、健全解读机制。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单位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八、本制度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