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09:59
信息来源:涡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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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审计厅《2023年财政审计总体方案》(皖审财〔2023〕7号)要求和亳州市审计局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涡阳县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主要关注了2022年(包含2021年度提前下达)“安心托幼”和“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了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3个县直部门,延伸调查了星园街道、城关街道、涡南镇、楚店镇4个单位以及乐行幼儿园、东风幼儿园等6个幼儿园。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涡阳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根据中共涡阳县委办公室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涡办〔2022〕31号)要求,及时制定了《涡阳县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和《涡阳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22年秋季学期实现幼儿园延时服务全覆盖;完善补助政策,统筹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等;要求到2022年底,完成73个老年食堂(助餐点)任务;其中:城市老年食堂21个,农村老年助餐点52个。
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的安心托幼和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项目资金共5项,涉及资金共计3368.49万元。其中:1.涡阳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135万元(皖财教〔2021〕1145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1975万元,幼儿资助160万元。2.学前教育发展资金775.1万元(皖财教〔2022〕539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766.1万元,幼儿资助9万元。3.安心托幼行动奖补资金108万元(皖财教〔2022〕1145号)。3.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423.6万元(皖财社〔2022〕245号)4.中央专项彩票支持地方公益事业资金677.9万元(皖财社〔2022〕418号)。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育局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落实2022年秋季学期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园延时服务全覆盖;积极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落实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对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和幼儿园生均经费等的支持,2022年政策执行较好。县民政局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年度助餐73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任务;按规定对老年助餐服务开展监督,并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部分助餐点设置依托养老服务机构,造成离乡镇中心区距离较远,不能较好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县财政部门加强安心托幼和老年助餐服务资金管理,能够及时分配下达相关资金。
但审计也发现,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助餐点未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助餐服务等问题,值得重视并亟待改进,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心托幼”行动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幼儿园延时服务补助资金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拨付不及时。
2022年12月6日,省财政厅下达给涡阳县2022年安心托幼行动奖补资金108万元(皖财教〔2022〕1145号),县教育局将其中的95.27万元用于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财政补助。截至审计日,县财政部门已批计划数38.23万元,县教育局已支付35.95万元,剩余59.32万元未拨付。
2021年12月10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给涡阳县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135万元(皖财教〔2021〕1145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1975万元,2022年1月10日县财政局将该指标分配给县教育局使用。截至审计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1975万元,签订合同金额1619.83万元,剩余355.17万元尚未使用。工程已竣工验收,县财政实际拨付1236.52万元,剩余383.31万元未拨付。
县审计局已要求教育部门及时向下属预算单位分配项目资金,督促下属预算单位积极对接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情况
1.部分助餐点未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助餐服务。
通过实地走访发现,楚店镇楚店社区、义门镇赵屯居委会等6个老年助餐点只提供早餐服务,未提供午餐服务,未能严格按照上级方案的要求落实。
县审计局已要求县民政局应加强对老年助餐制度落实的监管,确保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方案要求。
2.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涡阳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补助资金共计350.39万元。其中:皖财社〔2022〕245号安排250.29万元,皖财社〔2022〕418号安排100万元。截至审计日,已拨付176.24万元,剩余174.15万元尚未拨付。
县审计局已要求县民政部门应加快项目进度,及时申请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应做好资金保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