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298D/202306-0007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16:41 |
发文字号: | 涡政办〔2023〕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涡阳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的奖补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212267 |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298D/202306-00070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发文字号: | 涡政办〔2023〕6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涡阳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的奖补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212267 |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涡阳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的
奖补方案》的通知
涡政办〔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加快涡阳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的奖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涡阳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的奖补方案
为深入贯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亳州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22〕48号)文件精神,提升道地中药材质量水平,加快推进我县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各镇(街道)村振兴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药业企业等,三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实施主体。
二、奖补内容
(一)引进选育新品种。对在本县培育、通过省级以上机构(含省级)新认定登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中药材新品种,给予每个品种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与市外种业机构签订中药材新品种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在县内繁育的,按成交实际支付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良种繁育。对种子种苗经营主体建设的连片面积50亩以上、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且有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给予每年10万元的奖补,连续奖补2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建设组培繁育中心。支持主体建设拥有实验室、组培室、贮存室、智能温室大棚、物联网等现代设施设备的中药材种苗组培繁育中心,开展组培繁育、提纯复壮,并选择部分区域免费推广。对在我县新建的中药材组培繁育中心,按设备投资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标准化种植。对县内新建连片50亩以上中药材绿色种植基地,每亩每年奖补200元,连续奖补2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品牌认证。对获得绿色食品、道地药材、国家农业农村部有机农产品认证其中一项的,按认证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叠加奖补,对获得上述认证主体的认证费、产地环境检测费、产品检测费给予全额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数字种植示范基地。单品种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和物联网、互联网可追溯于一体,获得绿色食品、道地药材、国家农业农村部有机农产品认证其中一项的中药材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每年奖补10万元,连续奖补2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金融支持。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标准化种植、组培繁育中心、中药材良种培育等方面的银行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每年40%的贴息补贴,连续补贴2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八)种植保险。全面推行特色中药材种植保险,促进全县中药材种植保险提质增效。落实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对中药材种植保险保费给予不超过60%的财政补贴,切实扩大中药材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项目实施程序及资金兑付
(一)项目申报
各项目实施主体,至少在项目实施前一个月,将经所在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后的项目备案表一式两份,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不予奖补。
(二)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填写验收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村(社区)申请验收,村(社区)核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街道)。镇(街道)组织验收,对符合奖补条件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组织核验,验收结束后,验收组提出意见,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三)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资金兑付
验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核拨奖补资金。
四、奖扶原则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经营主体,不能申报本方案中的同一类项目,当年已申报各类财政资金或已获得资金支持的不能再申报本方案中的同类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非粮化”及相关耕地保护政策,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生产能力不减少的基础上,推动中药材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镇(街道)要加强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及时开展核查。
(三)坚持提前实地核查。对新增标准化种植项目,必须对前茬作物、地块位置、面积等现场核查,做好记录,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顺利实施。
本方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实施说明
2.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备案表
4.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验收表
附件1
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实施说明
一、补贴品种
补贴品种限于白芍(赤芍)、牡丹、白术、菊花、天花粉、紫菀、何首乌、知母、白芷、桔梗、板蓝根、丹参、玄参、防风、红花、西红花、黄蜀葵花、益母草。
二、种植标准
标准化种植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不允许种植中药材以外的作物及林木。
三、建立标准化种植制度
标准化种植要建立从种子种苗、田间管理、收获、产地初加工、销售去向等全程可追溯制度,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追,责任可究;严格控制农药用量,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禁限用农药,采收时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数字种植示范区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包括图像采集、农田小气候数据采集等物联网设备。
四、取消奖补标准
中药材种植主体要为产出药材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对农药残留超标或不符合国家药典标准的,取消奖补资格。
附件2
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 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纪 永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雷 县红十字会会长
成 员:梅 飞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周成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马振秀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各镇(街道)分管农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马振秀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3
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备案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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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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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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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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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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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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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茬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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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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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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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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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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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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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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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涡阳县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验收表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联 系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项目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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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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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 主体 承诺 |
(填写经营主体名称)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如有隐瞒或虚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如数退还补贴资金并承担银行同期利息。
项目实施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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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 核实 意见 |
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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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政府 验收 意见 |
验收组成员签字: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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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核查 意见 |
核查组成员签字:
县级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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