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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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8XD/202306-00149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报告
名称: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8XD/202306-00149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报告
名称: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发布时间:2023-06-29 19:01 信息来源: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涡阳县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二级机构。

第三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

第四条  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具体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四)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五)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及时、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第六条  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按照《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