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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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7981256293/202305-00096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索引号: 113416217981256293/202305-00096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5-30 09:51 信息来源:涡阳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实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既是当前保护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事关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造福千秋万代的长期任务。希望你们进一步了解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坚决禁烧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

一、焚烧秸秆危害大。破坏土壤结构,加重土壤板结。污染空气,易引发人体各种疾病。降低能见度,影响交通安全,易引发交通事故。极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秸秆利用好处多。秸秆可以直接还田培肥地力,也可以作为农村生活燃料、牛羊等草食性牲畜饲料,还能作为蘑菇基料以及造纸、编织工艺品、沼气发酵及生物质发电原料等。通过这些途径不仅可以避免秸秆露天焚烧、减少环境污染,而且能够变废为宝,增加收入。

三、严禁点火焚烧。对开荒种植、落叶、荒草、垃圾等易燃源头,自觉做到不点不烧,告知家人老人小孩不可点火烧东西。

四、焚烧秸秆垃圾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承包经营户或个人,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夏季秸秆禁烧期间,各级政府将组织巡查、督查,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罚一起。请大家互相宣传,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市民朋友们,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美好家园作出不懈努力!

 

涡阳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