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2341621564956921M/202305-0012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索引号: 12341621564956921M/202305-0012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涡阳县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31 18:07 信息来源: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增强决策透明度,保障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政府和群众的联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公众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本制度所称社会公众代表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市民代表、媒体人士等人员。社会公众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

2.为人正直,公正无私,善于谏言,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广大群众的意愿;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

二、社会公众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受邀公众代表应准时进入会场并在指定席位就座,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2.切实履行会议赋予的权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3.积极向所在单位、社区群众等进行宣传,支持和监督有关单位、人员贯彻执行会议作出的决定;对外宣传会议时必须实事求是;

4.遵守会议保密规定,对于会议要求保密的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三、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人数与名单根据实际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安排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的会议,应提前3日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列席会议的代表。

四、列席代表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会前或会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由会议组织者进行归纳整理,对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和会议决定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列席会议的代表。

五、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可以对拟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搜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并就拟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等相关资料向单位进行咨询和发表意见。

六、主动做好政策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议定的重大决策要在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