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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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7145/202303-00085 组配分类: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日期: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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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日期: 2023-03-27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
发布时间:2023-03-27 21:13 信息来源: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是民族的希望。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

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


学法、懂法更有利于守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现将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进行解析。

 

 

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事追责年龄:年满十六周岁

犯罪行为表现

01

顺手牵羊型

小甲去朋友家玩,顺手拿走朋友的价值人民币4000多元的金项链。

02

翻墙入户型

小乙看见同村的邻居家没有人,翻墙进入邻居家,在房内抽屉偷走人民币200多元,最终被判刑。

03

盗窃惯犯型

小丙在几个月内多次去不同的水鱼(鳖)养殖场盗窃水鱼

04

网络盗窃型

小丁在和小美谈恋爱期间知道了小美的微信支付密码和银行卡密码,两人分手后,小丁将小美银行卡中的人民币3500元转走。

犯罪原因:

         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无经济来源、法律意识淡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抢劫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事追责年龄:年满十四周岁

犯罪行为表现

01

暴力威胁型

小甲、小乙、小丙等人因没有摩托车使用,在深夜的时候,便拿着铁管、刀等器械到行人稀少的路段,对独往的路人进行恐吓威胁,将路人的摩托车抢走。

02

胁迫抢劫型

小丁和小戊密谋在学校附近,采取语言威胁、搜身等方式,抢得途经学生人民币50元。

犯罪原因:

     无经济来源、父母失管、法律意识淡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事追责年龄:年满十六周岁

犯罪行为表现

01网络交友型

小甲(男,17岁)冒充女生,在网络上与小强(男,33岁)谈恋爱,并以结婚为由,骗取小强人民币30000余元。

02

红包返利型

小乙组建QQ群,对群里发布“为回馈粉丝,只要给他发一定数额的红包,就可以获得十倍的返利”的虚假信息,诈骗他人财物。

03

网络交易型

小丙用不可修改密码的游戏账号,假借出售账号,骗取他人人民币4000多元。

犯罪原因:

   无经济来源、好逸恶劳、误解网络、法律意识淡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