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2年县医保局在省、市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及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2021年度获得了“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先进单位”、“全市医保经办模范窗口”等荣誉。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建和作风建设。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组织集中学习13次,开展主体责任廉政谈话12次。二是落实“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涡阳县医疗保障局慢特病门诊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血液透析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二)医保基金运行平稳。
2022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139.12万人,参保率96.5%,当年筹集资金129382.9万元。支出120317.0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102046.0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8270.9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实际参保缴费人数62800人,统筹基金收入21717.44万元,支出13351.92万元(其中职工生育医疗支出444.14万元)。
(三)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每月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大数据筛查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1万以上患者15982人次,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现象发生。目前,我县低收入人口医保待遇稳定,全县共有脱贫户39940户104468人,监测对象2615户5639人,始终保持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享尽享。
(四)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各类宣传单70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4辆。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累计悬挂宣传小横幅(led滚动屏)800余条。624家定点医药机构分类张贴“负面清单”公告,23家乡镇医保服务站参与宣传月活动,督促指导县内协议医保医师签订承诺书。发送“举报骗保保底奖励”宣传短信5万余条。二是聚焦医疗机构欺诈骗保,对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督查,对203家(次)有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收缴违规资金1581.16万元。
(五)持续强化行风建设。一是提升行风标杆,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医疗保障局局长金维加赴我县现场指导医保服务窗口建设,对我县医保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学习推广。二是实现“刷脸支付”。实现就医购药从“卡时代、码试点”升级到“脸时代”,在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推广“刷脸就医”新模式。
(六)落实医保制度改革。一是慢特病门诊申报从年度集中申报升级为随时申报,整个流程压缩到20个工作日。拓宽重点人群慢性病发现渠道,认定符合条件的7天内发证。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血管支架术后、冠脉搭桥术后5种特殊病实现即时办理。二是全力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全县646家医药机构通过网签平台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并通过国家贯标赋码。三是配合市医保局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上传281210条历史结算数据,质控通过率达93.85%。
(七)推动13-16医保清算工作。联合多部门印发《涡阳县2013-2016年度新农合总额预算资金清算工作实施方案》(涡医保〔2022〕23号)。在市医保局吴旭春局长的带领下,到省医保局专题汇报我县2013-2016年农合基金总额预算清算工作。聘请安徽安泰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2016年医疗机构农合基金总额预算进行全面清算,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已基本完成清算工作。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继续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民生工程,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三是持续维护基金安全。依法依规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与重点稽核,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全覆盖,重点对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与指导,树立医保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火墙。加强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加强医保监管。
四是跟标落实集采成果。推进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采。配合市局做好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的落地执行和相关政策衔接。
五是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参保信息录入、身份比对,提升参保数据质量。强化移动端服务,提供就医、购药、结算全流程线上服务。开展多元深度的医保大数据挖掘分析。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医保电子凭证覆盖应用,实现医保服务“一码通办”,推进无感支付。
六是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力争同一问题不再重复反映,依法依规、倾尽全力解决好各类信访问题。
七是实施医保民生工程。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现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位居全市民生工程考核前列。
八是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医保局指导意见 ,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
九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政务信息报送。
十是落实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9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0%,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0%;规范落实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政策。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