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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14859485365/202505-00019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涡阳三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涡阳三中教职工评优、评先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05 发布日期: 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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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涡阳三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涡阳三中教职工评优、评先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05
发布日期: 2025-05-05
涡阳三中教职工评优、评先制度
发布时间:2025-05-05 09:16 信息来源:涡阳三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健全对教职工评价机制,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 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 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标分配

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教育关联单位下发的奖励指标,以 高三优先为主其他年级适当倾斜的原则分配名额。

二、操作程序

先由年级部按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原则、办法、细则,评定人

选,报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然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评选条件

1、教职工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 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 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

(2)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 劣者;

(3) 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 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5) 有无故旷课、旷工、缺席情况发生的;

(6) 一学期事假累计七个工作日以上、病假累计十四个工作日 (住院二十八个工作日) 以上的;

(7) 各种会议、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的 (含两次) ;

四、考评原则

1、评优、评先以各项考评内容的结果为依据;

2、在分值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班主任,其次教学业绩。

五、评选办法:①成立评审委员会;②听取候选人述职;③对候 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④确定对象进行公示;⑤最后认定表彰名单。

六、评审细则

( 一) 获各级业务先进荣誉

校级 2 分;县级 3 分;市级 4 分;省级 5 分;国家级 6 分。不同 类别荣誉累加,同类别荣誉按最高级别计算。

(二) 教育科研成果

1、课题组长 4 分,课题组成员 2 分。  (多个课题不累加。)

2、所研究的课题获优秀成果奖,各成员加分:国家级 10 分;省

级 8 分;市级 6 分;县级 4 分。

3、所制作的各种教具、学具、课件、备课,参赛获奖:校级 2

分;县级 3 分;市级 4 分;省级 5 分;国家级 6 分。

4、执教各级优质课、示范课、研究课或参加教学基本功比赛: 校级 4 分;县级 6 分;市级 8 分;省级 10 分;国家级 12 分。

5、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案获奖:校级 1 分;县级 2 分;市 级 3 分;省级 4 分;国家级 5 分 (二等奖以下降 1 分计) 。发表在 C N 报刊上的 (含省市县教研工作交流) 每篇加 5 分。

6、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起直接指导作用的。校级 2 分; 县级 3 分;市级 4 分;省级 5 分;国家级 6 分。  (以证书为准,同类 的指导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二等奖以下降 1 分计)

7、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分,三等奖 1 分。

8、所撰写关于本校教育教学成果或信息的新闻报道获电视台、 报纸、杂志报道的:县级2 分;市级 4 分;省级 6 分;国家级 8 分

(三) 学科成绩 (以学期计,年积分可累加)

1、市质量检测中获奖:第一名 10 分;第二名 8 分;第三名 6 分;第四名 4 分;第五名 2 分;第六名以后各 1 分。

2、县质量检测中获奖:第一名 8 分;第二名 6 分;第三名 4 分; 第四名 3 分;第五名 2 分;第六名 1 分。

3、学校 (年级) 统考获奖:平行班超平均分,第一名 6 分;第 二名 4 分;第三名 2 分;第四名 1 分;非平行班超全体平均分加 4 分。 小班在全年级第一名加 6 分,非第一名扣 6 分。

( 四) 常规管理

1、所任班级获评为学校文明班级 3 分,先进集体县级 4 分,市 级 5 分,省级 6 分,全国级 8 分。  (班主任的满分,科任减 1 分,同 类奖励按最高级计分,可累加)

2、骨干教师:校级 2 分;县级 4 分;市级 6 分;省级 8 分;国 家级 10 分。  (校级以学校审定的为准,县级以上以证书为准。)

3、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0 分。

4、完成教育教学常规资料 10 分。

5、教师除公务请假及法定假外,全年出满勤 10 分;全年请假不 超 2 天 (含 2 天) 扣 5 分;全年请假 3-5 天扣 8 分。全年请假超 5 天, 该项不得分。教师每迟到 1 次,扣 1 分,全年迟到达 3 次以上 (含 3 次) ,该项不得分。

七、其他

注:1、凡违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的,取消评审资格。

2、非考试学科及非一线教学人员评优评先,由学校和相关部门 按其敬业精神,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量化考核。

3、需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室、考核办等部门,必须 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4、以上参评材料均限于本年度内,证书以证书上的发放时间为 准。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