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公镇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17:41
信息来源:涡阳县高公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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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共涡阳县委农办关于转发《亳州市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公镇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
中共高公镇委员会
高公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
高公镇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涡阳县委农办关于转发《亳州市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集体公共空间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摸清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底数,整治侵占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行为,纠正村集体签订的不规范经济合同,盘活利用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村闲置宅基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专项清理行动
重点清理长期无偿占用或不合理低价使用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等集体空间的行为。具体包括:
(1)强占耕种集体的机动地,强占集体沟、塘、路、坝、四荒”等资源的:
(2)强占集体耕地、集体建设用地的;
(3)强占因农户(含五保户)整户消亡等原因依法应由集体收回农村土地的;
(4)无偿占有使用村集体固定资产、强行压价购置村集体固定资产的;
(5)违规承包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
(6)擅自占用、非法侵占村级集体资产的;
(7)其他侵占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行为。
(二)探索盘活利用有效途径
1.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盘活利用行动。各村对清理核实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采取集体自营、出租或入股等形式进行盘活利用,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要结合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积极拓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盘活利用的维度和宽度,探索新模式。
2.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行动。在坚持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益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2年8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8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8月中旬至2022年11月底)。按照调查摸底、依法清理、规范管理,排活利用四个步骤进行。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典型经验,验收结果纳入农业工作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公镇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清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全力抓
好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落实包保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清理和盘活利用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问责,对存在侵占行为的党员干部,责令其在限期内主动带头退出私占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侵占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拒不返还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高公镇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和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栗 志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 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明华 人大主席
王朝明 党委副书记
李运锋 党委副书记
刘继秀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彤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岳中禹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邓 磊 党委委员
孙晓宇 人大副主席
席文平 副镇长
朱金虎 副镇长
彭 程 副镇长
成 员:王子炎 党政办主任
沈 成 财政所所长
程文龙 自规所所长
郭建中 文化站站长
张文波 派出所所长
慕 坤 水利站长
孙 杰 农综站站长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孙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领、薛东风、徐子玉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