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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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19X/202204-001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县人社局局长燕丽莉解读《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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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县人社局局长燕丽莉解读《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县人社局局长燕丽莉解读《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4 17:13 信息来源: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我县出台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有关重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形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并认真征求县财政局、公安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等11家单位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提交本次会议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通过宣传鼓励和引导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积极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鼓励和引导有缴费能力的群体提高缴费档次,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求,以往年度已经缴过费的群众,可以进行二次补缴,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仍然按照2021年标准执行。

四、保障水平

参加城乡居保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2元,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县财政承担。

同时,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是召开2022年全县的启动大会,充分动员,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密切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明确相关职责,协同合作,精准发力,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再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任务,制定行事历,严格按照行事历开展各项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缴费优惠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