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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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205-00002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临湖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文号: 临政〔2022〕39号
发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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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临湖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文号: 临政〔2022〕39号
发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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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湖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5-09 11:47 信息来源: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干旱对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临湖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临湖镇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临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临湖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旱灾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临湖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发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减灾、防灾和救灾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提高预防灾害的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我镇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镇直各单位配合的救灾应急领导体制。

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的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突出重点的原则。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的重点是把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计转移周围群众,妥善解决灾民的衣食住等问题。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临湖镇镇范围内的洪涝、冰雹、龙卷风、严重干旱等社会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全镇可耕地面积1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全镇民房的10%以上; 

(3)因灾死亡5人以上; 

(4)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全镇全年农业总收入的10%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全镇可耕地面积7%—10%之间; 

(2)倒塌房屋占全镇民房的7%—10%之间; 

(3)因灾死亡3—5人之间; 

(4)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全镇全年农业总收入的7%—10%之间;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全镇可耕地面积4%—7%之间; 

(2)倒塌房屋占全镇民房的4%—7%之间; 

(3)因灾死亡1—3人之间; 

(4)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全镇全年农业总收入的4%—7%之间; 

4.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遇到特大灾、大灾、中灾的,镇救灾预案启动。 

(三)预案启动方式

镇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三、灾害预警和灾情收集、报告及核查 

(一)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利等部门要将可能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预测灾害及时发出预警。 

(二)灾情收集、报告及核查

各村监测员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预案启动后,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各村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中午12时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镇里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灾情稳定后,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死亡人员花名册。 

四、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伟   镇党委书记

                张晓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林兴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邓  艳 镇党委副书记

                   耿仁君 党委委员

                   王崇璋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小曼 党委委员  

                   王   强 党委委员 

                   潘秀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   杰 人大副主席

                   马   冰 副镇长

                   王子龙 副镇长

                   孙阿健 副镇长

成     员:宋   坤 镇派出所所长

              张福临 镇党政办主任

              李   峰 镇民政办主任

             杨   建 镇司法所长

             代   阳 镇环保站长

             刘   华 镇农综站长

             孙   杰 镇水利站长

             黄冬莉 镇文化站长

             王桂平 镇卫生院长

             张   峰 镇市场监督所长

             程   莉 镇财政所长

             王廷海 临湖中心校校长

             程   勇 供电所长

             何朝军 邮政所长

             镇包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福临同志兼任。办公室根据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按单位职责组建8个工作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救援和转移安置组、工程抢险组、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医疗卫生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 

(二)主要职责

1.听取各村有关汛情旱情汇报,确定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应急反映规模,指导各村各部门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紧急灾害救援,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2.吸取各村对有关灾情和抗灾救灾减灾防灾工作汇报,指导救济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协助受灾村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工作及灾区医疗防疫、学校复课工作;组织开展因灾害损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工作。 

3.及时向市、县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支持援助。 

(三)救灾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成员:郑婉莹、王芳、李陆标

负责日常调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报灾害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紧急救援措施;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四)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灾情收集评估组:农综站、民政办 

成员:刘华、李峰、张河 

负责灾情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救援和转移安置组:武装部、民政办 

成员:王崇璋、王振、李峰、张河 

负责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和灾区集体群众财产。 

3.工程抢险组:国土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 

成员:王子龙、孙阿健、程晓波

负责灾区水利、电力、通讯、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 

4.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财政所、民政办 

成员:程莉、李峰 

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生活物资保障。 

5.治安保卫组:派出所 

成员:宋坤 

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医疗卫生组:卫生院 

成员:王桂平、卫生院所有工作人员。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住处收集上报工作。 

7.恢复重建组:财政所、民政办、国土所、学区、供电公司 

成员:程莉、李峰、程晓波、王廷海、程勇。 

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的灾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学校校舍;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宣传报道组:宣传办、党政办、组织办 

成员:耿仁君、张福临、周小曼。 

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同时负责舆情监控。 

(五)成员单位的救灾职责

1.民政办: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修改镇级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生活救助预案;收集和上报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灾区应急救济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的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2.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所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3.农综站:负责农业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4.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督和信息上报工作;协调药监部门为紧急救援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各地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5.电信公司:负责抢修灾区受损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6.供电公司: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7.中心校: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8.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9.武装部:视灾情发展,根据救灾需要,组织指挥受灾村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受灾村预备役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10.宣传办:负责灾区转移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搞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应急反应行动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救灾应急做好如下反应: 

(一)镇人民政府迅速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根据全镇的灾情,适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全镇抗灾救灾工作。 

(二)灾情发生后,镇政府领导要分头带队深入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灾救灾工作,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三)转移安置灾民。灾民主要由镇人民政府安置,镇人民政府若有困难,将请求县人民政府予以帮助,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保证转移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对转移安置灾民要登记造册,并安排好灾民的食品、饮水、衣被等问题。 

(四)抢修交通道路。通讯设备。预案启动后,交通、通讯部门要通过抢修道路和设备,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紧急状态下可以采用征用的办法,从交通方便的市场和物资部门调拨,灾后凭镇调拨单予以结算。 

(六)组织医疗救援。预案启动后,卫生院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七)维护社会治安。预案启动后,镇派出所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八)开展社会捐赠。根据灾情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和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九)预防次生灾害。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水利、土地所等部门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卫生院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十)开展灾区重建工作

1.及时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恢复正常的教学活动。 

2.及时安排部署灾区生产自救工作,迅速组织灾民恢复生产,开展劳务输出、抢种补种,发展养殖业等生产自救活动。 

3.根据灾民的受灾情况,及时准确地下拨救灾款物。 

4.积极落实上级政府减免有关税费等忧患政策,帮助灾民的灾后建房工作,确有困难的,镇人民政府予以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要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各村应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保证灾民转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大的损失。 

(四)要充分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临湖镇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一、会议召开

(一)全体会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主汛期前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增加召开。全体会议由总指挥主持。

(二)专题会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强降雨防范、台风防御、抢险救援、灾后水毁修复、抗旱救灾等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由总指挥主持。

(三)会商会议。Ⅳ级响应期间,副总指挥组织会商,必要时,提请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Ⅲ级响应期间,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组织会商,必要时,提请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Ⅱ级响应期间和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总指挥组织会商,必要时,提请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

二、响应决定

(一)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启动由镇防办提出建议,报副总指挥审核、总指挥决定。

(二)响应调级。应急响应等级的提级或降级由镇防办提出建议。

(三)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由镇防办提出建议。

三、应急值守

汛期期间,镇政府实行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天候24 小时 值班值守。

四、信息报告

(一)工作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期间,镇防办及时将相关汛(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报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

(二)突发事件报告。涡河涡阳段干流堤防发生决口和重大险情、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发生决口、大型水闸出现重大险情、突发性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重要基础设施因洪涝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等信息,镇防办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报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并报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同时按规定报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指挥协调

(一)督查指导。应急响应期间,当需要派出由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带队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协助、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时,由镇防办提出建议,报总指挥决定。

(二)指挥调度。                            

1.工程调度。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的重要水工程,当

涉及行蓄洪区运用、圩口(堤防)弃守或突发重大险情应急调度时,由镇水利站提出调度建议,镇防办报常务副总指挥审核、总指挥决定。

2.抢险调度。当突发重大及以上事件时,由总指挥召集会商,作出决策部署。

3.应急动员。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经总指挥决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现场指挥。当重要防洪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险情时,总指挥视情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5.物资调度。需要动用防汛抗旱物资时,由镇防办商有关单位提出建议,经总指挥审核决定。

6.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根据险情、灾情和各村情况,镇应急办协调组织防汛抢险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报经总指挥同意,按规定程序申请公安、民兵参加地方抗洪抢险。

六、信息发布

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办根据县防汛办消息统一发布汛(旱)情和抗洪抢险、抗旱救灾行动情况,其中重要信息报总指挥审批。

七、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总指挥视情决定由镇防办组织对重大洪涝灾害处置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