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财政惠民惠农政策,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高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质量,提升打卡发放效率,根据新《预算法》、国库制度有关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的意见》(皖财乡〔2021〕4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强化和规范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以着力群众切身利益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严格执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方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模式和措施,统筹规划、系统实施,不搞“一刀切”,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积极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相关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三)及时公布补贴政策清单。由财政部门牵头,县相关单位要抓紧梳理本地区补贴政策和项目,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调研核查、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手段,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进度,于2021年6月底前,汇总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并在以后年度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加快推进“一卡通”换卡工作。按照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和规范性的原则,财政部门联合各级政府机构加快推进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要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分类分层指导、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服务保障,从换发之日起通过社保卡发放补贴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在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其提供高质量服务。
(五)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按照《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财农村〔2018〕1231号)要求,规范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进行“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程序,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在县财政部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建立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批次,县业务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清册上传工作,县代发金融机构收到当期惠农补贴资金和发放清册后,补贴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打入农户账户。通过月末和年终与县代发金融机构、县业务主管部门对账的工作,随机抽取发放批次进行抽查审核,加大补贴资金审核和监管的力度。
(六)加强惠农补贴发放系统建设。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核实、比对、支付、发放、公开公示等重要环节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实时掌握平台发放数据,并按要求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违纪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公开曝光。推进补贴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延伸拓展系统查询、预警、清单发布和服务经济功能。充分发挥社保卡在惠农补贴打卡发放的综合作用,提高社保卡在惠农补贴发放系统的使用率,切实提高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和规范性,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七)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全面提升惠农补贴信息公开效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惠民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公示。除涉及个人隐私外,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尽快形成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结合基层政务公开,采用村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广播、便民手册、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载体,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完善乡镇政府补贴底册,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三、职责分工
(八)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按文件规定下达补贴资金,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等工作。
(九)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发放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真实、完整、准确。配合做好补贴信息共享等工作。接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
(十)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
(十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文件规定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鼓励其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行为,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部门、业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强化指导督促,建立健全“部门负责、上下协调、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三)加大数据共享。加强“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建设,重点推进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群众基础信息、资金拨付管理、信访申诉举报等领域数据共享。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严格相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补贴资金多发、漏发、重发和迟发。
(十四)深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五)持续加强监管。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日常监督和管理,推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加大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补贴发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惠及于民。
涡阳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