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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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106-0004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文号: 涡农政[2021]122号
发文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106-0004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文号: 涡农政[2021]122号
发文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涡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6-24 10:05 信息来源: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进农作物秸杆产业化利用的积极性,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增值,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省农作物秸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0]183)和亳州市农业农村亳州市财政关于印发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农科[2021]30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资金安排范围

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等

二、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标准

根据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

()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项目奖补。对2021年新建秸秆收储量(能力)1000(1000)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根据我县实际及参照我县2018年以来秸秆收储点(中心)奖补标准,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30万元确保市下达我县2021年民生工程新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至少22任务完成,超额完成项目任务时,2021年所有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共享660万元奖补资金,按照“村建企用、以奖代补”的原则,采取“按照项目建设序时进度补助和后补助相结合”方法,提高资金预算使用的精准性。

(二)秸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年利用秸秆500(500)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名录见附件。根据实际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油菜、玉米等)秸秆量,分别给子60/吨、48/吨、36/吨的补贴。为鼓励企业多利用秸秆,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对超出1万吨部分提高10%、超出3万吨部分提高30%、超出5万吨部分提高40%、超出10万吨部分提高60

()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奖补。对已认定的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每个园区奖励资金50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各承担50%,其中市财政承担10%、县区财政承担40%,奖励资金用于示范园区内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

()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奖补。2019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竣工投产的,项目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奖补,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其中市财政承担5%、县区财政承担45%。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资金安排原则。奖补资金2021下达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及县配套资金中安排。

()组织实施。秸秆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按照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实施方案执行

四、监管方式

()压实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可联合审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补贴资金进行统计核实,牵头组织相关核查,确定奖补项目和资金,提出资金安排意见;财政部门负责对奖补资金分配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安排意见及时拨付资金。

严格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秸秆奖补资金等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为的,一经査实应扣回秸秆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恶意骗补的企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处理,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审核制度。根据省级印发的年度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本地的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程序等。加强秸秆奖补政策宣传,做好秸秆奖补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在农业、财政部门网站公开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并对拟奖补对象、奖补资金分配结果等按要求予以公示,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名录(参考)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620

 

 

 

 

 

 

 

 

 

附件

秸杆产业化利用企业项目

申报条件及申报名录

(参考)

申报条件:拥有秸秆产业化利用成熱技术模式,年利用秸秆量500(500)以上,在亳州市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贫困村集体经济投资。企业秸秆产业化利用方式包括秸秆肥料化(不含秸秆机械化还田、堆肥)、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不含发电)、原料化利用等

申报名录

1.秸秆能源化。秸秆固化、秸秆炭化、秸秆沼气、秸秆热解气化、生物质天然气、秸秆纤维素乙醇、秸秆活性炭等能源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村集体经济投资

2.秸秆原料化。秸秆人造板材生产、秸秆复合材料生产秸秆清洁制浆、秸秆木糖醇生产、秸秆糠醛生产、秸秆呋喃聚酯生产、秸秆可降解包装材料、秸秆墙体材料、秸秆盆钵秸秆造纸、秸秆编织、秸秆纤维草毯等原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村集体经济投资

3.秸秆肥料化。以秸秆为原料的固、液态有机肥,叶面肥、专用肥、混合肥、炭基肥(产品质量符合现行有机肥料

行业标准,有机肥NY525-2012标准、生物有机肥NY884

2012标准)等肥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村集体经济投资

4.秸秆饲料化。秸秆青贮、秸秆黄贮、秸秆碱化、秸秆氨化、秸秆压块(包括颗粒)加工、秸秆揉搓丝化加工、秸秆蒸汽爆破等秸秆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困村集体经济投资

5.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基质、水稻育秧基质和其他栽培基质、秸秆发酵床养殖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村集体经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