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 > 本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621MB1667202N/202107-00010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祝礼解读:《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7-09
索引号: 11341621MB1667202N/202107-00010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祝礼解读:《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7-09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祝礼解读:《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9 10:16 信息来源: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祝礼对《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主要为了全力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85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决定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以下简称核验工作),为高质量的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三、起草过程

2020年4月,我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85号),牵头起草了《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扶贫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四、总体目标

全力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85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决定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完成我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

五、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完成我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0年6月7日-6月18日。

(三)工作步骤

1、开展培训

1)6月7日,召开核验工作部署会,由县住建局、县扶贫局对各镇(街道)、经开区核验工作部署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核验鉴定知识、核验手机app使用操作方法。

2)6月8日,各镇(街道)、经开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乡镇包村干部按照县培训内容进行再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报送至县住建局。

2、现场核验(6月8日-6月18日)

由各镇(街道)、经开区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镇(街道)、经开区包村干部具体完成核验工作,规范登记核验情况。6月11日前应完成核验工作任务30%以上,确保6月14日前完成核验工作任务60%以上,6月18日前全面完成核验工作。

3)加强督导调度

县住建局、县扶贫局成立督导组,督查、指导各镇(街道)、经开区开展核验工作。对各镇(街道)、经开区核验信息登记进度进行一日一统计、每天一排名、两天一通报,核验工作将纳入“决战300天,打赢攻坚战”6号令考核。

六、基本原则

(一)各镇(街道)、经开区职责:党(工)委书记为本镇(街道)、经开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简称核验工作)核验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成立本镇核验工作专班并任班长,统筹调度推进核验工作,做到实时动态掌握,每天一调度、每天一通报,按照核验工作要求序时推进,确保贫核验质量。镇分管危改工作负责人为本镇核验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镇各村到户核验工作,贫困人口居住房屋等级的认定,确保核验结果的真实。镇分管扶贫工作负责人为本镇核验信息录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分管危改工作负责人做好各村入户核验工作,负责本镇贫困人口核验工作的信息录入工作,督促各村核验录入工作进度,确保本镇核验信息录入的准确和完整。

(二)各村(居)职责:村(居)党组织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长和镇包村干部为本村(居)核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本村核验专门工作组,明确责任心强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扶贫小组长不少于4名核验人员,2人一组具体负责现场入户核验工作,确保核验登记工作准确无误,对无法认定住房安全等级的及时提交镇分管危改负责人确认,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核验任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扶贫小组长为本村核验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包保村组贫困人口真实住房的确认,确保贫困人口现有住房的真实性,按照镇村统一安排具体实施入户核验工作,确保核验工作质量。扶贫信息员、扶贫专干为本村核验信息录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实施本村核验信息录入工作,对信息录入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信息录入任务。各乡镇要把各村核验人员名单于6月8日12点前报送到县扶贫局、县住建局。

(三)县住建局业务专班职责:县住建局成立24个业务专班,负责各镇(街道)、经开区核验工作业务指导培训、督导工作推进,每天收集汇总在核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定并交办乡镇解决。

七、保障措施实施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涡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乔健任组长,住建局、扶贫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核验工作调度、指导。各镇(街道)、经开区成立核验专班小组对本辖区范围内核验工作开展是否及时、信息填报是否规范、准确等工作跟踪督查。县扶贫局、住建局成立督导组,指导协助各镇(街道)、经开区开展核验工作。

(二)坚持入户核验。要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现场核验与入户访谈等方式,核验工作人员必须逐户实地查看,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以核促改”。对于核验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类施策,及时妥善解决。可以先通过集体公租房、租赁闲置农房、鼓励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安置,确保危房不住人。

(四)责任追究。做到谁核验、谁负责,对本次核验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未能按时开展并完成核验任务的镇(街道)、经开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按照扶贫领域“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