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 制度文件
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106-0003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2021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6-29
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106-0003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2021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6-29
涡阳县2021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29 10:45 信息来源: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50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1]42号)文件精神,增殖和养护我县渔业资源,增加渔民收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保护水生态环境安全原则,强化监管措施,开展经济鱼类增殖放流,全面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渔业资源放流工作的管理,确保资源放流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2021年渔业资源放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昌元(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高  阳(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成 员:于 旭(县水产管理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丁祥斋(县水产管理站副站长、工程师)

           潘   辉 (县水产管理站工程师)

           孙   勇 (县水产管理站工程师)

           邹   涛(县水产管理站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产管理站,于旭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渔业增殖放流日常协调工作。

三、放流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放流资金,申报政府采购和招标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

落实采购单位,督促采购单位落实苗种及时供应,发布禁渔公告,组织放流、公证机关现场公证、电视台报道和财政部门验收等。

(三)放流时间、地点

计划放流时间:7月26日前;

放流地点:我县涡河、武家河、包河水域。

(四)放流资金

我县实施渔业增殖放流经费计划投入10万元,为上级财政拨专项补助资金。

(五)放流数量、品种、规格和要求

总数量100万尾左右,其中白鲢约40万尾、花鲢约35万尾、草鱼约20万尾,青鱼约5万尾,鱼种规格为4-6厘米。

(六)向供货商发布询价通知书,邀请具有苗种生产资质、且送检合格的苗种生产单位参加询价投标。

(七)参加单位和监督人员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公证处、县电视台、县水产管理站等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渔民代表以及供货鱼苗场人员,涡阳县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

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让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了解增殖放流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在全社会扩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规范实施

供苗单位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专业育苗单位,提供放流的苗种必须是本育苗企业自育或培育的苗种,并经检测合格,禁止转手调运。

(三)公证原则

增殖放流活动有县公证处人员和渔民代表参加,并组织部分群众现场监督,涡阳县公证处现场进行公证。

(四)强化监管

加强放流后渔政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偷捕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确保增殖放流后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涡阳县水产管理站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