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制定本最低建设要求。
第二条:凡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与验收应执行本最低建设要求。
第三条: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以下简称危改房)除应符合本最低建设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房屋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左右, 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左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2、.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不得高于3.8米。
第五条:危改房选址应选择安全地段。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洪水、山洪等灾害的地段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
危改房地基为软弱土、可液化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胀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做地基处理,达到地基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六条: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七条:危改房主体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按照《亳州市农房建设抗震技术技术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第八条:危改房墙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 布置完备,在平面、竖向与门窗洞口形成围合空间。
- 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安全性要求,无竖向歪斜。
- 表面平整,有防水防潮处理措施,外墙勒脚做防水处理高度不低于0.6米。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干净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应进行勾缝处理。
第九条:危改房门窗应符合以下要求:
- 根据使用需要合理设置门窗,玻璃、窗扇、门板等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 门窗洞口顶部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过梁,门窗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
- 安装到位,门窗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框与洞口边缘连接紧密、抹灰平整,窗台表面处理平整。
第十条:危改房设置梁、现浇板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 达到设计、施工规范及设计承载力要求。
- 表面平整,截面尺寸准确,梁的挠度变形及柱的垂直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无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明显裂缝、孔洞、腐蚀、虫蛀等现象。
- 表面平整,无明显的竖向挠度变形、裂缝。当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板时,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不得有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等现象。
第十一条:危改房屋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 围护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 屋面结构安全可靠,屋面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无漏雨、渗水现象。
- 采用坡屋面时,瓦片铺设整齐、匀称,粘贴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平直。当屋顶存在掉落灰土、烟尘等隐患时,应采取隔层措施,隔层结构安全、构件完备和平整洁净。
- 采用平屋面时,屋面找坡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找坡面层平整,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第十二条:
1、室内墙面尽量用涂料进行简单装饰;
2、室内地面应硬化,硬化层密实、平整。
3、室内电线应穿管敷设,合理布置线路及电器插座,严禁乱拉乱扯,保证改造后的用电安全。
4、适当考虑配建厨房、卫生厕所。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