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龄津贴发放条件:具有我县户籍且年龄在 8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80周岁至84周岁的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 100元,85周岁至99周岁的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 200 元,100 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 6000 元。
(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代办点申请办理交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近期照片 2 张填写《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表》同时进行视频认证;或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涡阳厅,选择《80 岁以上高龄津贴》办理事项,按要求输入办事项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农商银行卡。
2、受理:村(居)委会接到高龄津贴申请表后、要调查核实公示 7 日,将合格的申请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镇(场)街道办事处。
3、审核:镇(场)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村(居)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要进行核实和信息录入,建立高龄老人信息库,并在 15 个工作日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高龄老人津贴汇总表》及电子版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按标准统—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