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7 15:14
信息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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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涡阳县建设南路58号
联系电话:0558-7218235
二、行政执法权限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行使食品管理、药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市场监管领域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三、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