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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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2X8/202507-0010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10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2X8/202507-0010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10
涡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5-07-10 17:12 信息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全面掌握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强化督导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教育局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和计划,并将执行情况于次年3月30日前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告,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由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布。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县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替情况及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分类、送交及运行情况;  

(二)县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信息数量、分类及运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 在编制年度报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不按规定内容、方式、程序、时间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  

(二)弄虚做假,不真实反映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年度报告的。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