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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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652X/202001-0002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解读《亳州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1-08
索引号: 00317652X/202001-0002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解读《亳州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1-08
解读《亳州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切实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46号)精神,市教育局经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牵头起草了《亳州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2019年5月11日,书面征求了10家单位意见,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7家单位回复无意见,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谯城区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等3家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合理采纳。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一是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各地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中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二是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三是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一是全面摸底排查。二是推进全面整改。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补建、改扩建、就近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三是加强监督评估。  (四)保障措施。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治理责任分工。三是加强治理工作保障。四是严格督查检查。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