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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y.gov.cn/Xxgk/)“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涡阳县紫光大道西段,电话:0558-7253000,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 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 475 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35 条、生态环境领域 60 条,相关信息点击量达 114307 次,全面、及时地展现了全局年度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照要求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执行 “三审” 制度,坚持 “先审后发、层层把关”,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同时,及时清理、说明失效及变动信息,持续优化各公开栏目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对所有栏目及时更新,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保障政务平台工作的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集中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根据每月反馈问题,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并做好总结,避免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举报。2025年,我局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岗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深度、形式多样性仍有提升空间,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三是政务公开互动渠道不够畅通,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专题学习、业务交流等方式,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完善制度流程,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优化公开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规范,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互动性,搭建高效沟通平台,加强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交流;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健全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成效;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系统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根据 2025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我局稳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针对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综合防治、环境执法检查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