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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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5:36 来源:涡阳县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水利局网址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865/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涡阳县淮中大道,电话:0558-7212229,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水利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发布基础信息135条,主动公开发布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5条,水利领域信息81条,合计共221条,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5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水利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优化信息服务,水利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水利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制度我局发布的信息均是经过具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并按照第三方测评报告及时整改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发布量得到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建设,对财政资金信息、招标采购、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责任科室,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我局认真梳理市、县两级提示问题,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整改并及时总结问题出现原因。2025年,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3次。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多停留在信息告知层面,缺乏就重大水利规划、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等事项主动征集公众意见、开展听证、进行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的机制和实际行动。二是未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及时公开。一些动态信息(如水质监测数据、取水许可情况)更新频率低,失去其参考价值。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在制定重要水利规划、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项目前,主动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网络征集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二是制定并公布详细的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特别是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村水利等核心业务,明确必须公开的事项、内容、标准和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阳县水利局

            2026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