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涡阳县紫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6029室,电话:0558-7211809,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据2024年省市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县各部门依据各自分工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底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和决策公开质效,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做好信息审查和清理,防范信息风险。2024年全县81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单位发布政府信息6.7万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0.36万条,两化领域信息1.9万条,浏览量共计1127.4万人次。县政府本级发布政府信息0.8万条,浏览量125.3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统一规范答复口径,防范法律风险。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4件,全部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9件(1件结果纠正,8件结果维持)、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修订《涡阳县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开展历史信息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常态化开展错敏词排查整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发布工作,按照规定格式调整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网络版发布格式。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减少重点领域和两化领域目录重复,做好信息同源。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加强调度监管,确保公开栏目完善、要素齐全、有效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保障。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持续优化考核方式。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单位社会评议线上调查征集活动,积极宣传基层调查征集。结果显示我县基层政府信息透明度较高,社会公众较为满意。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1
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677
行政强制
26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0.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8
4
1
1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1
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2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9
10
(七)总计
119
1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人员政务公开具办人兼职较多,部分人员标准规范把握不清,工作不认真。
下一步,一是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对存在问题以清单方式下达督办单;二是选优配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选用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善于协调沟通的在编人员作为信息发布员,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具办人员培训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培训,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加强监督和调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功能,多层次开展政策现场宣讲。
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多渠道发布惠民惠农信息,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制定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开标准规范,规范信息发布。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