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月或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已按时整改)
二、编制本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包括机构职能、二级机构设置、职责、股室负责人、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邮箱、上班时间等。(已上报)
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重点体现:1、起草背景(文件相关领域的现状、文件制定的依据等)2、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制定文件的主要原因,制定文件主要解决的问题,文件制定中考虑的因素等)3、文件起草过程(文件起草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情况)4、工作目标(文件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5、主要内容(文件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6、创新举措(文件政策的特色、亮点,给社会公众或企业法人带来的实惠)7、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保障文件实施落地的主要举措和下一步工作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其中:第三项和第五项为重点解读内容,其他部分结合文件实际撰写。要实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并且发布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已上报信息)
四、落实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提高公开水平。(已上报信息)
五、公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政策文件及解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未涉及本部门信息)
六、及时上传户政服务、治安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已整改)
七、常态化规范化发布户籍管理两化专题信息。(已经按时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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