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8-04 10:56 |
来源 | 涡阳县财政局 |
标题 |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怎样计算和填报? |
内容 |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信息采集或变更时,考生提供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需要到当月,但是信息采集系统上填报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年度12月31日满年数填写。如:累计月份到今年3月份,不满4年,到今年12月份满4年,信息采集时可以填写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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