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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8-04 10:48
来源 涡阳县民政局
标题 低保办理有哪些流程?
内容

低保办理需要以下流程:

1.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和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审核确认。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召开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全面审核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材料、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低保证或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