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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企业发展 企业 涡政办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其他

文号:涡政办〔2023〕12号

发布日期:2023-09-18

发布机构: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涡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9月18日


涡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


为持续深化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皖发改粮〔2020〕308号)、《安徽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加强统筹指导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皖粮法〔2022〕62号)等要求,结合我县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原则,推进我县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整合,更好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保障我县粮食安全,促进我县粮食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组建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二)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整合优化现有企业的资源配置,发挥企业规模经营优势,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积极有序推进。坚持统筹谋划,依法合规、科学高效地安置好现有企业的人员,处置好现有企业的财产物品,确保队伍总体稳定、企业经营管理正常运行。

三、主要目标

(一)推进企业重组整合。针对目前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力弱、管理松散等现状,加强企业重组整合,实现“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改革目标。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企业管理,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决策科学、权责明确、执行有力、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完成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备任务,坚持市场化经营,守住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的底线。做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保障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完成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备任务的基础上,推动粮食企业转型升级和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改革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国有粮食企业26家,分别是安徽涡阳省级粮食储备库、涡阳县城东粮油管理站、涡阳县城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双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西阳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楚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公吉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店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高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临湖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标里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花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陈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义门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耿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牌坊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张老家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新兴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丹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石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马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龙山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青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曹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林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涡阳县高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辖56个库点。

五、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成立新公司

1.由涡阳县农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县农投集团”)负责依照《公司法》规定程序登记注册涡阳县粮食购销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亿元,新公司为县农投集团100%控股一级子公司。县国资委指导县农投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新公司监督管理;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责任。

2.新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产生公司管理层,实行全新的内控管理制度,受聘人员与新公司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县农投集团委派。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2)经营层设立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3)公司内设5个职能部门,即:行政管理部(党建办)、财务管理部、购销经营部、仓储基建部、监督检查部。

(4)公司下设1个国家粮食储备库、若干个分公司。新公司总部设立由县农投集团确定。

4.新公司成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

(二)企业重组

1.在改制期间,对原企业的人事、财务、资产冻结。

2.清产核资。

(1)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日常办公人员由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26家粮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等组成,依法接管企业开展经营和清算工作,刻制关闭企业清算组章、印鉴章,在县农发行建立关闭企业清算账户。

(2)资产登记。对拟注销关闭企业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在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的基础上,编制注销改制日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册。注销关闭企业清查出来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

(3)清算审计。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注销关闭企业的资产、负债及企业净资产状况进行审计界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在安排清算组进行资产清查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注销关闭企业进行净资产评估。

3.合并接管。

(1)原26家国有粮食企业在职员工(含停薪留职)由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接收并管理,纳入新公司管理的员工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应遵守全新的内控管理制度。

(2)将26家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划转给新公司。涡阳县粮食物流产业园(B区)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划转至新公司。

(3)对原企业的政策性粮食和银行贷款,在经中储粮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和农发行同意后全部划转到新公司名下,划转后由新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4)对原企业所有业务进行划转处置。

4.关闭注销原企业。由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法关闭原26家国有粮食企业。清算组依据本方案,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26家国有粮食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贷款证、企业法人代码证,向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撤销银行存款账户、社保账号、医保账户、工会账户。指定专人接管注销企业的资产、账务,保管注销企业的公章、档案。原则上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本次改革。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涡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职责,统筹协调。改革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有效推动和协调解决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包袱、土地变性确权、资产重组等重大问题,统筹财政、人社、土地、金融、税务等优惠政策支持,合力推进深度改革。企业整合过程中,要充分维护职工利益,妥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接续转移手续,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县农投集团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管职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强化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管理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依职责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资委等部门要按照我县推动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认真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任务。

本文件印发后,原《涡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涡政办〔2023〕4号)废止。


附件:涡阳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涡阳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丰霄寒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过文彬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宗建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

燕化军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局长)

韩 桂 县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徐化飞 县审计局局长

董金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郭建华 县市场局局长

张 雷 县司法局局长

王 伟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

牛华山 县医保局局长

王 刚 县税务局局长

卢 宁 农发行亳州分行副行长

王建民 中储粮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燕化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拟定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征求统筹协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相关事宜,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县财政局(国资委):负责监督国有粮食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资金需求。县审计局:负责国有粮食企业专项审计,摸清存量资产,明晰债权债务。县自规局:负责协助国有粮食企业办理土地房产登记转让等事宜。县市场局:负责协助国有粮食企业办理企业注销和新企业注册登记等事宜。县司法局:负责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过程中重大决定事项的审查等事宜。县人社局:负责国有粮食企业职工社保补缴、转移等事宜。县医保局:负责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医保事宜。县税务局: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税务登记、落实兑现税费优惠政策等事宜。农发行亳州市分行:负责县级储备粮承贷企业名称变更。中储粮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负责中央事权粮储存企业名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