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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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591447065C/202502-00001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06 发布日期: 2025-02-06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5-02-06 18:10 信息来源:涡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涡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涡阳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涡阳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发掘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九)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协调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组织体育竞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文物、体育设施和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六)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根据本规定所明确的主要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督办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各类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安全、文电、会务、档案、接待、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和播音主持人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申报的有关工作。指导文化旅游行业艺术职业教育。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各项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民生工程工作。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广播电视股)。拟订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制度,协调重要政策调研。组织拟订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标准化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承担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有关工作。拟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社会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宣传和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对我县广播电视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广播电视资源普查工作,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等)服务业务的审核及内容监督管理。承担网络视听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监督管理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协同推进三网融合,推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广播影视民生工程推进实施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处置突发广播电视事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指导广播电视档案管理、技术研发、公益服务、市场开发工作。

三)文化艺术文物股。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文化相关行业协会工作拟定文物、博物、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规划和政策。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不可移动文物、博物、考古、古遗址、古墓葬、革命文物、革命纪念馆、民间收藏文物拍卖等工作。牵头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文物保护、革命文物、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协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负责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实施文化强县工作指导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资源开发股(产业发展宣传股)。承担旅游资源、乡村旅游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承担全县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乡村旅游、民宿、休闲度假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旅游业态发展。负责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指导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商品的研发。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承担旅游创建工作,负责各类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推荐指导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强县和高品质旅游强县建设工作。指导旅游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重大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项目实施,扶持和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项目库建设。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规划招商项目的编制,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

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品牌建设。指导涡阳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和重要文化旅游体育产品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交流合作,负责节庆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统筹文化旅游年活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建设推广工作。联络驻外旅游机构。

(五)体育事业股。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承担全县体育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指导全县体育社团协会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工作,指导五禽戏推广普及工作等。负责体育民生工程及快乐健身行动推进实施。指导、协调、监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青少年和竞技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体育比赛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指导协调县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竞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运动会及重大赛事的竞赛、备战和参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第八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第九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解释具体工作,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24年5月31日起施行。


单位负责人:
    徐斌: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12月参加工作。
    领导分工: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58-7259909

    班子成员:
    张见伟: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成员、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
    领导分工:负责文化艺术、图书、文物管理、乡村振兴、“四送一服”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文化艺术文物股、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物管理所、县博物馆、县书画院。
    办公电话: 0558-7259902

    高瑞瑞: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女、汉族、197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分工:负责政策法规、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妇女工作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和市民服务中心文旅体局行政审批窗口。
    办公电话: 0558-7259901

    李军: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成员、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分工:负责人事、财务、疫情防控、党建、宣传和意识形态、体育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体育事业股、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办公电话: 0558-7210078

    耿韶钧: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分工:负责旅游、广播电视、文旅项目招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资源开发股、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8-7259918

    陶坤: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分工:第八批乡村振兴选派驻村工作,不参与分工。
    办公电话: 0558-72599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涡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南馆四楼
    联系电话:0558-7567560
    邮编:2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