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人:合肥启阳同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铭磐大厦1504室
法定代表人:黄萧
被投诉人1:涡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涡阳县向阳路与乐行路交叉口北300米西
联 系 人:张红卫
被投诉人2: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 系 人:赵子情
本机关于2025年9月23日正式收到合肥启阳同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对涡阳县人民医院和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涡阳县人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及内镜中心一批医疗设备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第12标包(项目编号:BZGY2025CG527号)”提起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涡阳县人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及内镜中心一批医疗设备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第12标包(项目编号:BZGY2025CG527号)于2025年9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
投诉人于2025年9月8日向被投诉人涡阳县人民医院和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5年9月12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2025年9月23日向本机关正式提起投诉。
我局于2025年9月24日出具了《关于暂停采购活动的通知》,并于2025年9月24日向被投诉人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
二、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投诉事项1是:1、招标文件参数(五)磨钻头刀具:1.搭配增速钻头,可实现≥120000r/min超高转速。我公司9月12日收到的答复中虽然采购方对此条参数已经做了澄清公告,但修改后的参数仍然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亳州当地对于招投标如此严谨的情况下,如果此条参数能满足三家,请提供让人信服的相关证明材料,而不是简单的答复满足三家。
另外答复中有提到非标“★”参数,允许负偏离。这明显在偷换概念,因为招标文件规定非★参数有3项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投诉事项2是:1)招标文件参数(六)鼻刨削手柄:2.转速:往复≥6000r/min,单向≥13000r/min;招标文件参数(七)刨刀:3.转速:往复≥6000转/分,单向≥13000转/分。2)此条参数不满足三家。严重违背招投标法不得少于满足三家的要求。且这两条参数出现重复现象,参数(七)刨刀本身不带转速,也是由手柄转速带动。3)这两条参数虽不是★号参数,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样设置重复参数目的是为了排他,因为招标文件规定非号参数出现3条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投诉事项3是:1)招标文件参数(九)等离子体手术系统以及其中参数★12.电极:提供一次性和重复性使用2种类型的电极供临床使用。2)从招标文件中不难看出第12包的招标主体为:耳手术动力系统设备采购。然而参数(九)等离子体手术系统与耳手术动力系统是两个不同设备,是两码事。强行塞进一个跟耳手术动力系统项目采购毫不相干的设备,不符合相关招标法规定。业内众所周知,耳鼻喉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此设备的耗材为招标文件里的电极(等离子刀头),此耗材在耳鼻喉科中用量最大!3)将等离子体手术系统这个设备强行加进耳手术动力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里,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故意而为之,是为某品牌或某投标供应商量身定制,为后期某品牌供应相关耗材提供方便,增加其投标利润率。希望采购方对此给出合理的解释。4)此条参数目前市场根本不满足三家。在采购方的质疑处理答复书的回复中,只是简单的说有三家以上的品牌满足。如果是,请采购方出示相关真实可靠、有理有据的证明材料。5)另外从临床使用专业角度,等离子电极因其产品结构具有组织吸引通道,很难灭菌重复使用,市面上各主流品牌以及医院使用的电极均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具有灭菌不彻底,交叉感染风险。参数纯粹为了排他而设定,无实际临床意义。
投诉请求是:1)招标文件参数(五)磨钻头刀具:1.搭配增速钻头,可实现≥120000r/min超高转速。招标文件规定非★号参数出现3条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建议修改为:1.搭配手柄电机转速≥80000r/min;2)招标文件参数(六)鼻刨削手柄;2.转速;往复≥6000r/min,单≥13000r/ min;与招标文件参数(七)刨刀:3.转速:往复≥6000转/分,单向≥13000转/分;此两条参数重复设置,且招标文件规定非★号参数出现3条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建议删除其中一条参数,并修改为:手柄转速:往复≥5000r/min,单向≥12000r/min;3)招标文件参数(九)等离子体手术系统以及其中参数★12.电极:提供一次性和重复性使用2种类型的电极供临床使用;建议:将与本次招标主体耳手术动力系统设备采购不相干的第(九)等离子体手术系统的所有参数删除以及删除配置清单(二)。或删除参数★12.电极:提供一次性和重复性使用2种类型的电极供临床使用;4)请求采购方对我方提出的质疑,如果这些参数能满足三家,请提供让人信服的相关证明材料,而不是简单的答复满足三家。5)请求采购方对非标“★”参数中我公司提出的质疑做出让人信服的回复与修改。并不是采购方回复里所说非标“★”参数,允许负偏离。这明显在偷换概念,因为招标文件规定非★参数有3项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
被投诉人1、2答复:(一)关于投诉事项1(1)本项目设置的采购参数在采购需求编制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参数采购进行论证排查,以此为依据设置;(2)本标包在质疑处理期间,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删除了“1:2”增速比的描述,市面上厂家实现增速的方法各不相同,目前已修改的参数有超过三家以上品牌的设备均满足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可以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转速即可,不具有限制性;(3)此条参数满足三家招标要求,如瑞士彼岸,重庆西山,贵州梓锐,美敦力(上海)等品牌。(二)关于投诉事项2(1)本项目设置的采购参数在采购需求编制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参数采购进行论证排查,以此为依据设置;(2)质疑处理期间,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刨刀自身不带转速,刨刀由手柄驱动,手柄钻速即为刨刀转速,此参数有超过三家以上品牌的设备均满足要求,不具有限制性;(3)此条参数满足三家招标要求,如重庆西山,贵州梓锐,美敦力(上海)等品牌。(三)关于投诉事项3(1)本项目设置的采购参数在采购需求编制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参数采购进行论证排查,以此为依据设置;(2)电极片为基础使用耗材,要求提供一次性和可重复性使用的电极片是为了满足临床使用需求,降低患者就医成本;(3)质疑处理期间,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此参数有超过三家以上品牌的设备均满足要求,同时本项目采购文件为设备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可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即可,不具有限制性;(4)此条参数满足三家招标要求,如西安外科,成都美创,杭州索德等品牌。
三、事实查明与认定
本次审查采取书面审查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2025年10月21日,本机关抽取论证意见如下:(一)投诉事项1:(1)投诉人认为更正公告已修改的采购需求第三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第12标包中磨钻头刀具的第1条参数“1.搭配增速钻头,可实现≥120000r/min超高转速;”仍具有指向性,排斥其他投标人,建议修改。经过投诉论证专家翻阅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投诉人提供的投诉证明材料,发现投诉人提供的西山牌手术系统(型号为:DK-ENT-MS)钻头转速为80000r/min,美敦力牌手术系统(型号为:XPS3000)钻头转速为80000r/min。根据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发现西山牌手术系统、美敦力牌手术系统、贵州梓锐牌手术系统可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此条参数能满足三家,不具备限制性,投诉事项不成立。(2)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中“非标有“★”的参数有3项或以上未响应,视为其投标无效”的要求属于不合理条款。经过投诉论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可以最多有2项非标“★”参数存在负偏离,响应文件有效,如有3项或以上未响应则响应文件无效。(二)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采购需求第三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第12标包中鼻刨削手柄的第2条参数“2.转速:往复≥6000r/min,单向≥13000r/min;”与刨刀的第3条参数“3.转速:往复≥6000转/分,单向≥13000转/分”重复,刨刀自身不带转速,具有指向性,不满足三家,排斥其他投标人,并且设置重复参数排斥其他投标人,建议修改。投诉论证答复:(1)经过投诉论证专家讨论,刨刀的转速可以通过手柄钻速体现,刨刀本身不带转速,如后期继续采购可以将两条参数合并编写;(2)经过投诉论证专家翻阅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投诉人提供的投诉证明材料,发现西山牌手术系统、美敦力牌手术系统、贵州梓锐牌手术系统的手柄单向、往复转速均可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此条参数能满足三家,不具备限制性,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事项3:投诉人认为采购需求第三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第12标包中等离子体手术系统的采购与本标包采购耳手术动力系统不相关,并且等离子体手术系统的第12条参数“★12.电极:提供一次性和重复性使用2种类型的电极供临床使用;”具有指向性,排斥其他投标人,建议修改。投诉论证答复:经过投诉论证专家翻阅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投诉人提供的投诉证明材料,并经现场查询,发现西安外科,成都美创,杭州索德等品牌离子体手术系统的所使用的电极均有一次性和重复性使用2种类型,此条参数能满足三家,不具备限制性,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决定
综上,本机关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涡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