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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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73001472X7/202506-00080 组配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发布机构: 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政策与标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2 发布日期: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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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发布机构: 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政策与标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2
发布日期: 2025-06-12
【政策与标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2 16:49 信息来源: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158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等,现制定屯溪区2025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坚持村内户外、严格管理、群众受益,推进完善财政奖补政策总要求,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总要求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机制和平台作用,推动新一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行政村、经批准有条件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居委会(“村改居”)。

三、建设内容

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环卫设施、公共文化设施、路灯亮化等建设,以及村民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跨村和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

四、奖补标准

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单个项目财政奖补按项目决算审计数70%且原则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补,具体数额以财政局根据项目完成、资金决算审计和奖补资金规模等情况统筹安排。鼓励各村村民筹资筹劳,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

五、工作程序

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进行。

(一)项目申报和批复

1.村级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群众需求,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由村委会按规定的内容填报项目申报表,附议事会议记录、公示照片、项目预算、项目设计图、原貌照片等材料上报镇政府。项目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量力而行,拟建项目要符合实施条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镇级审核。上报的项目原则上在三年滚动项目库中选取。由镇政府组织财政所、农经等部门,依照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在村级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同时行文上报。

3.县(区)级审批。县(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上报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复审。根据年度各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和项目竞争立项要求,结合各镇农业人口和历年项目实施中对项目管理、质量监督、资料报送、项目管护等情况,综合审核审批下达实施计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负责人要协调抓好落实,明确工作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镇对辖区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对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质量差,资料报送缓慢,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村(居),不得申报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镇要充分运用会议、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要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努力宣传本镇工作开展情况和一些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