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亳卫秘〔2024〕66号)、《亳州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亳卫秘〔2024〕7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涡阳县育儿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涡阳县财政局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抄送:驻涡阳各单位
涡阳县育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皖发〔2022〕1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亳州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亳卫秘〔2024〕7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发放对象
(一)基本条件。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生育时,双方均为本县户籍或一方为本县户籍,且生育子女在本县落户;生育时,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县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二)计算时间。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原则上可在子女入户三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计数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发放标准
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3.《涡阳县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二)特殊情况。除上述资料外,特殊情况需提供:1.再(离)婚夫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2.夫妻中一人已死亡销户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户籍信息和身份证号码;夫妻中一方为涡阳县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需提供其军官证或士兵证和部队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夫妻有工作单位的视情况提供单位性质情况证明、单位未发放或部分发放育儿补贴的情况证明等。
(三)其他相关资料。生育登记凭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在审核时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初审签字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将原件退回申请人。《涡阳县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一式两份,村、镇两级各留存一份。
四、申报发放程序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
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涡阳县家庭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格式参考附件1),由单位审核确认。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乡镇(街道)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生育情况进行核实。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实际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二)其他人员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到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报,填写《涡阳县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村级初审。村(居)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告知申报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对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
3.乡镇审批。村(居)委会定期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表格资料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并完成审批。
五、档案管理
申报对象表格资料一户一档,由乡镇(街道)长期保存。其他相关工作资料按职责由县、镇、村分级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六、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双方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视另一方所在地申领情况承担一半或全部;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所需资金从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中解决,国有企业所需育儿补贴资金由单位自行承担。
(二)夫妻双方均非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县财政承担,乡镇(街道)将审批后的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详见附件2)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资金指标调剂至各辖区,原则上由辖区在审批确认后六个月内完成打卡发放。
七、 监督管理
育儿补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要严把政策口径关,及时、准确审核到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发放对象资格、发放标准、申报程序、档案管理等乡、村两级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开展核查。县财政局对资金发放等进行监管。
申报对象采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的方式重复、违规领取育儿补贴的,一经发现,发放单位可进行通报并追回资金。
八 、附则
本细则由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 1.涡阳县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2.涡阳县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
男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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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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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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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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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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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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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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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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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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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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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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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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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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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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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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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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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子女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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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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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初婚 □男初婚女再婚
□男再婚女初婚 □双方再婚
□复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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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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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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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回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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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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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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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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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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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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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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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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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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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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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二孩一次性育儿补贴2000元;
□2.生育三孩一次性育儿补贴5000元。
备注:根据实际勾选申报补助类别,并附相关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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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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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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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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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指纹)女方: 男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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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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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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