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市场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62109616595X8/202502-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5年度食品生产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市监食生〔2025〕11号
发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2
咨询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协股 咨询电话: 0558-7221372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109616595X8/202502-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5年度食品生产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市监食生〔2025〕11号
发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2
咨询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协股
咨询电话: 0558-7221372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5年度食品生产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2 15:01 信息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场监管所、直属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涡阳县202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2月11日

涡阳县202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局2025年重点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力度,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通过深入排查和专项整治,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通过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食品生产市场,全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减少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减少抽检不合格家数和批次数,提高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内容

在继续巩固2024年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对全县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干制品、酱腌菜、饮用纯净水(大桶水)等重点品种及对应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

(一)肉制品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使用的肉类原料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兽药残留超标、含“瘦肉精”、“注水肉”;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配料表与实际配方不一致;虚假宣传品质;菌落总数超标;超限量使用亚硝酸钠、山梨酸及其钾盐,超范围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

2.重点整治范围: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3.重点区域:星园街道、经开区、义门镇、龙山镇、天静宫街道、城关街道、陈大镇、高公镇、牌坊镇、涡南镇、西阳镇。

4.重点检查内容:

(1)原料进货查验情况。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资质,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企业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区(柜)存放、专人管理,领用使用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苯甲酸等。

(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工艺布局和过程管控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是否采取措施控制霉菌,是否超范围生产。

(4)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虚假宣传,生产、销售病死畜禽,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霉菌、黄曲霉毒素B₁等超标;超限量使用糖精钠。

2.重点整治范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企业。

3.重点区域:星园街道、经开区、义门镇、西阳镇、曹市镇、公吉寺镇、楚店镇。

4.重点检查内容:

(1)原料进货查验情况。检查企业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对原料进行索证索票;是否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企业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区(柜)存放、专人管理,领用使用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等。

(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护、清洁和消毒,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采取措施控制霉菌,车间的通风、采光、排水、防虫防鼠等设施是否完善并正常使用。

(4)出厂检验情况。检查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生产需要;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是否签订委托合同并批批检验。

(三)蔬菜干制品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蜜素、糖精钠、安塞蜜、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柠檬黄、日落黄等;大肠菌群超标;二氧化硫超标。

2.重点整治范围: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

3.重点区域:义门镇、经开区、牌坊镇、陈大镇。

4.重点检查内容:

(1)原料进货查验情况。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资质,是否对原料进行索证索票。

(2)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如车间布局、通风、排水、防鼠防虫等设施是否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

(3)出厂检验情况。检查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生产需要,是否正常使用,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是否落实出厂批批检验。

(4)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标注产品标签,标签标识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酱腌菜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使用工业硫磺;二氧化硫超标。

2.重点整治范围:酱腌菜生产企业。

3.重点区域:天静宫街道、经开区、义门镇、龙山镇、西阳镇、陈大镇、马店镇、高公镇、高炉镇。

4.重点检查内容:

(1)原料进货查验情况。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资质,是否对原料进行索证索票。

(2)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如车间布局、通风、排水、防鼠防虫等设施是否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

(3)出厂检验情况。检查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生产需要,是否正常使用,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是否落实出厂批批检验。

(4)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标注产品标签,标签标识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饮用纯净水(大桶水)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储存条件不合格、回收桶清洗消毒不到位(铜绿假单胞菌等超标);灌装车间洁净度不符合要求。

2.重点整治范围:大桶水生产企业。

3.重点区域:天静宫街道、城关街道、经开区、曹市镇、义门镇。

4.重点检查内容:

(1)水处理工艺。是否存在蓄水池或管道污染、过滤设备失效、臭氧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2)操作规范。是否存在操作人员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不规范操作,如人工灌装等问题;

(3)生产环境。是否存在厂区外环境污染风险高,灌装区环境监测缺失、环境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4)设备消毒。是否存在机器设备陈旧、清洗消毒工位少、设备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5)包装材料。是否存在包装材料储存环境不规范、回收桶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6)质量控制。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把关能力和关键风险点监控能力差或缺失,监控手段不科学合理或频次不足的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规范自查

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食品生产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不断改善生产条件,严格规范生产过程。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提交自查和整改报告。各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生产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小作坊的食品安全自查参照执行。各监管单位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使用“食安包保”平台规范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二)开展专项检查

突出重点整治品种,对辖区内重点食品生产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情况、生产控制情况、进出厂检验情况、产品标签标识情况和贮存运输情况等方面。执法人员应使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有上传照片应当真实、清晰,能够充分反映检查现场实际情况。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督促生产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给予跟踪检查,对隐患整治台账实行销账制,确保问题整改有效。针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要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

(三)突出不合格监管

突出不合格生产单位,实施“一企一策”整治。通过对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强化监检结合,提高抽检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约谈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每一家生产单位分析食品不合格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紧盯生产单位整改进度,对生产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开展跟踪抽检。对一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企业或连续2年以上抽检不合格企业,要提前介入,组织“流动诊所”上门诊断分析。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媒体和社会组织对食品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各界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也是落实治理食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的重要工作举措,要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协调推进。将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品种专项整治工作与生产企业规范提升、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动食品生产安全规范发展,积极推进示范生产企业、示范小作坊培育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监管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务必取得实效。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唐永利    联系电话:0558-7221372

邮箱:gyxsab331@163.com

附件:1.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整治情况汇总表

    2.2025年度涡阳县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

    3.2025年度涡阳县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区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