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及药博会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4-09-02 15:59
信息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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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及药博会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我县良好消费环境,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规定,对全县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章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合法合理用好自主定价权,落实好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义务,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明码标价,据实结算。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除做好明码标价外,经营者应先行告知,并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三、规范经营,杜绝欺诈。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严禁欺客、宰客,坚决杜绝各类“价格刺客”“天价消费”等市场乱象的发生。
四、人民群众生活基本用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或交易场所提供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若有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五、各月饼、节日特色商品、高端酒水等生产、销售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销售盒装月饼和高端酒水,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混合销售其他商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月饼经营者应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满足消费者需求;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过度包装;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六、天静宫旅游景点、涡阳县体育中心等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禁止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交通运输经营者遵守交通价格政策。公路、铁路、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趁节日交通繁忙期间随意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餐饮、洗车、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发生变化的,需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经营者对外卖包装收费依法明码标价;电商平台应依法落实国家过度包装商品网络禁限售目录。
九、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十、各经营者规范预收费行为。美容美发、洗浴、洗车、KTV等经营者平时及促销活动期间售出的卡(票、券、记账等)没有特殊明示的,两节期间不得加价或禁止使用。
十一、规范电商平台价格行为。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生活服务类平台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节假日期间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等进行价格促销增多,经营者要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严禁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实施价格欺诈。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广大经营者应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我局将加强市场监管巡查,重点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两节和药博会期间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以通过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