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16:57
信息来源:涡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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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办明电〔2023〕16号)和中共涡阳县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涡办〔2023〕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解决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水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经研究,制定涡阳县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陈飞 电话:0558-7212229
涡阳县水利局
2023年4月28日
涡阳县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
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办明电〔2023〕16号)和中共涡阳县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涡办〔2023〕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解决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水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经研究,制定涡阳县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巩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成果,着力打造人水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生态目标。
二、水利领域排查整治重点及分工
1.河道及湿地范围内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道岸线管理保护等方面问题排查和整治(河长制工作股牵头负责,河道保护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2.西淝河清水廊道问题排查和整治(河长制工作股牵头负责,西淝河管理所配合)。
3.地下水超采区、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问题排查和整治(水政水资源股牵头负责,水资源管理所、枢纽管理所配合)。
4.水利工程扬尘等方面问题排查和整治(计划基建股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处、水泥构件厂配合)。
三、整治标准
1.河道及湿地范围内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道岸线管理保护、西淝河清水廊道等方面问题分类分级和整治标准见《安徽省河湖“四乱”问题分类分级和整治标准》(附件1)。
2.地下水超采区及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等方面问题整治标准见《亳州市水利领域地下水超采区及生态流量水量管理问题整治标准》(附件2)。
3.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问题整改标准见《水土流失治理问题整治标准》(附件3)。
4.水利工程扬尘方面问题整治标准见《水利工程扬尘问题整治标准》(附件4)。
四、时间和步骤
(一)全面依法排查
各股室、各单位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范围和重点,采用网格化管理、部门协作、分片包干、现场测量等方式方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河道,开展集中式、拉网式排查。排查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6月28日。要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实际填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5),科学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时限、验收单位。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由各股室每周四下午17:30前报送至河长制工作股汇总。
(二)推动整改落实
负责专项行动排查工作的各股室、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和整改验收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股室、各单位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水利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继续常态化持续推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利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业务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排查。各排查工作组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强问题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第一时间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迅速见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局领导进行研究,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准确落到实处。
(四)加强跟踪督查。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暗访,严防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