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6:22
信息来源:涡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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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审计厅《2023年财政审计总体方案》(皖审财〔2023〕7号)要求和中共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涡阳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涡阳县审计机关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涡审委办发〔2023〕1号)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涡阳县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主要关注了2022年度(包含2021年度提前下达)以来“文明菜市”行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了县商务局,延伸调查了西阳镇、涡南镇、楚店镇、新兴镇、高公镇、丹城镇等15个乡镇的17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商务系统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商办函〔2022〕179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商务系统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商〔2022〕24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文明菜市行动的有关要求》、《涡阳县文明菜市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2022年涡阳县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40%需要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县商务局指导各乡镇完成了2022年度至2023年度涡阳县21个乡镇街道的23个文明菜市改造任务。其中,2022年完成9个乡镇农贸市场改造任务(完成总任务数40%),2023年完成14个乡镇农贸市场改造任务(陈大镇和楚店镇各有2个农贸市场)。
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的文明菜市行动项目资金共2项,下达指标共计360万元,实际支出223.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1月22日,县财政局分配给县商务局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20万元(涡乡振发〔2022〕42号),2022年用于文明菜市改造资金共计88.47万元,结余资金131.53万元由县财政收回。本年文明菜市行动项目,达到验收标准的按照每乡镇不高于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当年西阳、青疃、临湖、龙山等9个乡镇完成文明菜市改造任务。
(二)2023年8月21日,县财政局分配给县商务局2023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0万元(财农〔2023〕239号),截止审计日,支付改造资金135.2万元。本年文明菜市行动项目,达到验收标准的按照每乡镇不高于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当年完成涡南、丹城、标里、高公等14个乡镇的菜市改造任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商务局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乡镇完善菜市硬件设施,实行菜市分区管理,推进菜市便民服务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等改造,及时完成2022年至2023年涡阳县文明菜市改造提升任务,推动解决21个乡镇街道的23个农贸市场“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问题;县财政部门能够及时分配下达相关资金。
但审计也发现,2022年至2023年涡阳县文明菜市行动项目在资金使用、改造后运营管理方面存在扩大文明菜市改造资金支出范围、部分改造后的菜市场利用率低、改造后管理不到位,未能发挥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等问题,值得重视并亟待改进,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资金拨付使用方面
1.扩大支出范围,涉及金额1.94万元。
2022年12月西阳镇申报文明菜市改造提升资金9.55元。审计发现,有1.94万元支出不属于本次文明菜市改造内容。
审计意见:县商务局应加强项目费用报销审核,强化预算支出管理,调整不合理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改造后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方面
2.存在部分农贸市场利用率低情况。
(1)通过实地走访抽查发现,涡南镇、高公镇、新兴镇、标里镇、店集镇这5个乡镇农贸市场因地理位置较偏、民众购销习惯等原因导致改造后闲置未能利用,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意见: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应发挥各自主体责任,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农户集中在农贸市场经营,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县商务局应加强监督管理,帮助各乡镇引导农户入驻,提升农贸市场利用率。
3.改造后管理不到位,未能发挥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审计抽查发现,因管理不到位,花沟镇、临湖镇、高公镇、陈大镇、店集镇、标里镇农贸市场存在未配置统一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外溢、便民服务设施未能发挥便民效益、地面或柜台脏乱、车辆乱停乱放、无照明灯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未能发挥长效机制作用。
审计意见:县商务局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对照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协同推进消除我县菜市“臭烘烘、乱糟糟、湿漉漉、黑乎乎”现象,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