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饲草牧业,促进循环农牧业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文件要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思路。
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围绕“为养面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目标,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料的积极性,依靠市场机制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重点引导牛羊饲养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实施目标
大力推进我县调整玉米种植结构,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2年,我县粮改饲面积目标为2.5万亩以上,进一步优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粮改饲面积亩数与实际饲草料收储量(以全株青贮玉米鲜重计、吨单位)参考比例为 1:3,饲草料亩均种植收入比籽粒玉米种植提高 5%,牛羊养殖的饲料成本降低 5%。
三、实施方式
(一)实施原则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四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财〔2015〕82号)精神,并按照财农〔2016〕59号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二)补助对象
为提高我县“粮改饲”收贮技术水平,降低饲料损耗率,涡阳县境内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需达到以下条件:
1.收贮全株玉米数量为200吨以上,收贮方式必须为永久性青贮窖或裹包方式收贮。
2.优先选择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且就近消纳畜禽排泄物能力强的草食家畜养殖场和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
3.养殖场单体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50只以上。专业收贮企业需有三年以上的贮饲草料供销订单。
(三)资金补贴方式和标准
涡阳县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资金为385万元,实行奖补资金总额控制,根据全县实际收贮数量调整奖补资金标准;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青贮饲料收贮补贴每亩不高于154元、每吨不高于51元,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
四、实施程序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
试点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实施主体要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应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同时实施主体要与农户签订全株青贮(含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构树、豆类等)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种植面积等。
(二)完善全株青贮设施设备。
实施粮改饲项目的规模场(企业、合作社)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强化永久性青贮池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做到全株青贮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三)规范补助资金发放。
1.全株青贮收贮工作结束后(10月30日前),各畜牧兽医站要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的青贮种植数量、收贮青饲料量进行初审,并在所在村、镇分别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畜牧兽医站上报初审情况后,组织人员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逐场逐户核查,认真核实青贮种植产量、收贮规模,准确核定补贴资金数额等工作。
3.核查期间收贮主体要主动提供以下资料:
(1)养殖企业自行收贮的,应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收购合同、入库清单等凭证;
(2)养殖场收购收贮企业的,应提供购销合同、运输记录、收贮记录等凭证;
(3)收贮企业应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收购合同、销售合同等凭证。
4.核定的青贮饲料收贮数量须经供需双方及核查人员三方共同签字确认,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实无误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五、项目监督管理
(一)台账管理
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项管理合账,对核实补助对象的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贴对象一份,农牧部门一份)。
(二)绩效评价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按照《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对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按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项目审计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进行跟踪问效,对效益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并将有关审计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复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四)项目总结
2022年10月15日前,制定出《涡阳县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实施细则》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2022年11月30日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总结并专项审计,形成自评报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有关审计报告等材料,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完成我县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工作任务,成立涡阳县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昌元同志任组长,财政局副局长吕秀成、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红印任副组长,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粮改饲工作,并把工作列入我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按照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的要求,明确目标责任,保障工作条件,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实施项目成效。
(二)强化精准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切实做好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鼓励大型收贮主体跨区域开展收贮作业;积极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支持购置高性能青贮饲料收贮机械。
(三)加强指导服务。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根据粮改饲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畜牧业和农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技术方案,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研发和推广力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和经验进行总结,开展粮改饲技术培训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鲜活事例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提升社会关注度,以点带面,促进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1.涡阳县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涡阳县2022年度“粮改饲”项目青贮玉米收贮情况核实验收表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0日
涡阳县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 杨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红印 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代 博、纪 岭、王亚楠、张素英、吴 涛、
徐少平、贾薛阳、赵 娟、李大陆、李大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张红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落实粮改饲工作,编制上报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细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青贮饲料种植、加工、青贮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负责完成数据收集汇总及绩效评价材料的编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