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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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7145/202011-00134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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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19 11:17 信息来源: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与标准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指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

特别扶助金标准:

(1)伤残扶助每年6000元;

(2)死亡扶助标准每年60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标准①三级每年2400元;②二级每年4800元;③一级每年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