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3001/202511-00077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村庄建设用地 农转用 预公告 |
| 名称: |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5年第20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预公告 | 文号: | 涡转预告〔2025〕11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农民建房需要,拟对牌坊镇曹庄村大郑东组、四周后组、魏庄组,程楼村程塘西组,大梁村北大赵东组,丁集村梁堰组、刘楼组,高庄村耿常组、燕陈组、燕小庄组,耿皇村,耿皇村耿皇十组,耿楼村耿楼东组、宁庄组、张庄西组,牌坊村,牌坊村小楼子东组,三周村,三周村小程组,双楼村吕店组、朱庄组,宋楼村何庄组、宋楼前组、于庄组、周小楼组,王安村九门王三组,五里郭村五里郭东组、西赵组,西常村东杨组、前常组、前邹组,燕大村锉楼组,杨双楼村,杨双楼村陈洼组、王楼组,张元村代庄组、后楼组、石古子组、杨庄组,周桥村丰阁组、丰庄组、坑南东组农民集体所有部分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用土地批次
本批次为涡阳县2025年第20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
二、转用范围
本次拟转用涡阳县牌坊镇范围内62个地块,拟转用土地范围详见附图,拟转用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转用目的
本次拟转用土地目的为农民建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转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涡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拟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y.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本次农用地转用旨在保障农村村民使用自家土地建设住宅。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住宅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工作的通知》(亳自然资规函〔2025〕76号)规定,该情形不涉及土地权属与利益调整,不属于土地征收,因此不涉及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联系单位:牌坊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董升
附件:涡阳县2025年第20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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