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1621567526652U/202511-00050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信息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答疑公告 |
| 名称: | 涡阳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答疑公告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1-18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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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涡阳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 |
项目编号 |
BZGY2025GC57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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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涡阳县及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涡阳县星园街道乐行路北、S202线西侧4幢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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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
魏主任 |
联系方式 |
19965987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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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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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石工 |
联系方式 |
0558-721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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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涡阳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项目编号:BZGY2025GC572)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本公司的提供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要求,但是因为合同模版的限制,合同未体现总投资,是否可以提供:“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来体现本项目的总投资”或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来体现项目的总投资。 答:如提供第一类证明材料,“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中体现本项目的总投资,则予以认可;如提供第二类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本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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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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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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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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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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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涡阳县及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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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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