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550/202510-0007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涡阳县马店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月11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2 发布日期: 2025-10-22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月11日)

发布时间:2025-10-22 15:00 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31 次
【字体大小: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涡阳县某餐饮店  涡阳县某餐饮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1.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锅1个、燃气灶1个;2.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3.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涡市监处罚〔2025〕06047号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