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1621567526652U/202510-00053 | 组配分类: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答疑公告 |
| 名称: | 涡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答疑公告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0-27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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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涡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 |
项目编号 |
BZGY2025GC56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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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涡阳县教育局 |
招标人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福宁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博物馆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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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方式 |
13966886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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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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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宿工 |
联系方式 |
0558-3078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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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涡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项目编号:BZGY2025GC565)答疑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比例扣回,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等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202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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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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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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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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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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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涡阳县教育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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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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