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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区公租房范围
涡阳县城区公租房包括乐行佳苑一期、乐行佳苑二期、乐行佳苑三期、华都小区、阳光花园、德元小区、谷水双星二期、福光苑等共计9114套公租房。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涡阳县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我县城区户籍(我县城区指城关、天静宫、星园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城区)及在城区办理居住证的常住居民并实际居住(其中渔民登记地址需位于本城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我县城区范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4周岁。
3.在本城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存月份可适当放宽。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我县城区范围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在本城镇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户籍不在本城区范围内。
三、公租房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安徽政务服务网(电脑端)、皖事通App(手机端)。(定位到亳州市 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 ” 点击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由各街道办事处受理,外来务工和新就业职工由县住建局受理)。
3.审核,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人员申请由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外来务工和新就业职工由县住建局审核。
四、办结,由县住建局办结。
五、公示。
六、分配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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