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登录 | 注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依据中共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精品示范村认定和2024年度省级中心村验收工作的通知》(毫农工办函〔2025〕3号)文件,安徽省委农办将于11月中下旬开展2023年度精品示范村开展第二批认定和2024年度省级中心村验收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