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2X8/202509-00082 | 组配分类: | 教师资格认定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2025年涡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9-28 | 发布日期: | 2025-09-28 |
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皖教秘师〔2025〕210号)和《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教师个人申请:9月28日—10月16日
学校审查:10月17日—10月21日
县级审核:10月22日—10月24日
市级复核:11月 2日—11月28日
二、注册对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涡阳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包括: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在岗教师;
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首次注册的条件为: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岗教师须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定期注册的条件为: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45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四、注册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按照教师管理权限,负责本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五、注册程序
1.本人网上申请(9月28日—10月1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注册信息、选择注册机构、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注册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点击“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记录。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定期注册报名的详细操作流程,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2.学校审查(10月17日—10月21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初次聘用为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一)(二)(四)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3.县级审核(10月22日—10月24日)。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市级复核(11月2日-11月28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县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将《亳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盖印纸质文本1份及EXCEL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组织干部人事科复核。
5.省级终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终审并汇集备案。
6.注册完成。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注册贴”的申领、打印、粘贴及验印。
六、其他事项
1.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平稳推进,确保本次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定期注册问题”,并对照处理。
2.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联系人:邓晓武;联系电话:0558-7220028
涡阳县教育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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