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5744132261/202412-00152 | 组配分类: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高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涡阳县惠农补贴事项清单(摘要)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4-12-17 | 发布日期: | 202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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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元/年)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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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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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
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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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550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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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1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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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失能护理补贴 |
《亳州市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发放办法(试行)》、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
失能特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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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失能:300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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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1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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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56号)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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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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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3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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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资金 |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57号) |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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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审批-报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3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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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中的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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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840元/人/年,三级、四级720元/人/年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1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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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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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1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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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
《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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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孤儿不低于11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550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1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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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资金 |
《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
我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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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80-84岁每人每年100元;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1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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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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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
去年标准78.2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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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
0558-721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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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2〕303号) |
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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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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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申请、村初审、评议、村公示、镇审核、镇公示、县抽查复核、县公示、打卡发放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8-7292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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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社局 |
公益岗位补助资金 |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 |
遵循公益性岗位政策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考虑乡村建设实际需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原则,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高岗位上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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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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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通过银行卡直接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7233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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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工程补助资金 |
1.《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2.《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6号) |
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退捕渔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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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厅目录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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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业后个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发放 |
通过社保卡制券发放 |
按开班结业日期发放 |
0558-7233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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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扶贫局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以及全国首批15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等)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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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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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申请、村初审、镇复核、县审批、公开公示、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学期发放 |
0558-72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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