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11G/202508-00058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互动回应】涡阳县张女士投诉涡阳县住建局告知来电人需清退房屋,来电人表示在外地不便处理,希望部门等待来电人归家后共同协商处理方案。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8-18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反馈内容:涡阳县张女士投诉:来电人原居住在涡阳县天静宫街道鲁庄村申庄,2022年该庄拆迁,拆迁组告知来电人不符合安置条件,同年安排谷水双星二期廉租房作为过渡,现涡阳县住建局告知来电人需清退房屋,来电人表示在外地不便处理,希望部门等待来电人归家后共同协商处理方案。
回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廉租房”的问题,住建局答复如下: 您承租的谷水双星公租房,经大数据核查,您名下已拥有房产。根据涡阳县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您已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已于2025年7月1日下达通知,要求您在7月10日前办理退房。经街道协调,宽限至7月17日,但您在延期期间并未办理手续。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多次电话联系,您均以不在家为由拒绝配合。若您本人不便,可委托家人携带关系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材料,尽快前来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房手续。 如有疑问,请联系涡阳县住建局,电话:0558-28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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