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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2X8/202509-00048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涡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日期: 2025-09-12

涡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

发布时间:2025-09-12 14:58 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1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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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涡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部门职责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A1.资源配置

B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C1.小学达到4.2人以上;
C2.初中达到5.3人以上。

通过招聘新任教师、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等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向教师配备不足的学校倾斜。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C3.小学达到1人以上;
C4.初中达到1人以上。

通过市级、县级评选等途径进行培养。

县教育局

B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C5.小学达到0.9人以上;
C6.初中达到0.9人以上。

通过加强体艺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县外引进、学区内体艺专任教师跨校走教、教师转岗等方式,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艺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的标准。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C7.小学达到4.5平方米以上;
C8.初中达到5.8平方米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A1.资源配置

B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C9.小学达到7.5平方米以上;
C10.初中达到10.2平方米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B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C11.小学达到2000元以上;
C12.初中达到2500元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发展改革委

B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C13.小学达到2.3间以上;
C14.初中达到2.4间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

A2.政府保障程度

B8.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C15.县级政府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划;
C16.规划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得到认真落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2〕62号)等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统筹处理提升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进行调整。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A2.政府保障程度

B9.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C17.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C18.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C19.县域内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C20.县域内城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执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照初中1:13.5、小学1:19、特殊学校1:4的标准进行配备;对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结合班师比核定编制数,确保每个班不少于1名、每个教学点不少于2名编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71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17号)等文件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小学720元/生、初中940元/生的标准,按时、足额、统一拨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功能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器材等,按《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配备。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10.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C21.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6平方米;
C22.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B1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

C23.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通过规划新建学校、改扩建学校、迁址重建学校、调整划片招生等办法,化解大规模学校问题。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教育局
各镇(街道)

A2.政府保障程度

B12.义务教育学校班额

C24.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C25.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通过规范招生行为、改扩建学校、均衡办学水平、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等措施,完成消除超标准班额目标。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各镇(街道)

B13.村小和教学点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C2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全县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均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并全额拨付。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B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C2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我县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生均公用经费按6000元/年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B1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

C2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薪资政策要求,及时调整教师工资标准,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教师绩效工资按标准足额发放。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B16.教师培训课时

C29.教师5年继续教育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每年采取“集中+远程+校本”混合式培训完成中小学教师年度专业知识和公需知识全员培训,每年总学时数不少于72学时,确保完成5年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实施过程中,参训教师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按时参加年度各项培训活动,学校校长为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师训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教师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不得进行岗位职务晋级聘任。学校有2人以上年度培训不合格者,校长要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必要时进行全县通报,并与学校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A2.政府保障程度

B17.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配置

C3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提出县域内编制动态调整方案,报县委编委研究批准后调整实施。县教育局在核定的不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根据全县教职工职数核定情况,拟定具体分配意见,作为各学区(校)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依据,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1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

C3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交流轮岗常态化,建立教师交流常态机制。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B19.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持有证上岗率

C3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已达到100%。

县教育局

B20.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C3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我县采取全县范围内就近划片入学,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已分别达到100%、95%以上。将继续按照该标准执行。

县政府办公室

县教育局
各镇(街道)

A2.政府保障程度

B2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C3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进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县教育局

B22.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

C3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健全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使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业服务的能力。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针对随迁子女入学,采取凭监护人居住证,在居住证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

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各镇(街道)

A3.教育质量

B23.初中三年巩固率

C36.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及以上。

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每年秋季开学前,学校逐户开展排查,全面摸清适龄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畅通与乡镇、村(社区)、家长联系渠道,建立专门台账;学校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通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开展多样化的社团活动等办法进一步增强教育凝聚力和吸引力,减少辍学率。

县教育局
各镇(街道)

A3.教育质量

B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C37.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做好每年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摸底、排查工作,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核实、登记工作。各校根据辖区内残疾儿童就学的形式、数量建立包保网络,明确责任。健全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机制,把送教上门工作落到实处,完善“一生一案”,做到送教有记录,交流有记载,授课有内容,康复有方法,确保不漏一人。

县教育局
县残联
各镇(街道)

B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C38.所有学校制定章程。

各学校根据教育形势发展要求和自身提升需要适时修改学校章程。

县教育局

C39.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依托安徽省教育管理平台,推进中小学校务、教务、师生管理发展的高效化、精细化、智慧化;依托“三通两平台”和智慧学校建设,打造智慧、高效的课堂教学,积极探索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实现智慧教学方式变革。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B26.教师培训经费安排

C40.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各学校每年年初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预算,参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年度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县教育局对学校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于年终对各校培训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B27.教育信息化运用

C41.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C42.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逐步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采用以整校推进为目的的混合式研修新模式,通过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通过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让以智慧教室为代表的教育信息化设备得到充分应用。

县教育局

A3.教育质量

B28.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C43.所有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

进一步推进仪式教育、纪念日、志愿服务、团队等德育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技、文化和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办好校报、墙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体,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建立健康向上的校园信息网,大力加强文明上网教育,满足学生文化娱乐的需要。把师生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必修内容列入教育教学计划。

县教育局

C44.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侧重于活动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把学校建设成校园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内部管理高效、教学质量优秀、文化底蕴丰富、人民满意度高的学校。

B29.课程开设和教学及实践活动

C45.课程开齐开足;
C46.教学秩序规范;
C47.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各学校科学规范设置课表,确保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达100%;全面配齐配足学科教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列入课表,常态化、规范化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B30.无过重课业负担

C48.无过重课业负担。

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整体规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中小学“减负提质”措施,制定减负工作方案,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作息时间安排科学、合理、规范,全面落实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县教育局对学校课业负担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切实把无课业负担、减负提质落到实处。

A3.教育质量

B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C61.四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级、校际差异率;
体育级、校际差异率;
语文级、校际差异率;
艺术级、校际差异率;
科学级、校际差异率;
德育级、校际差异率;
C62.八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级、校际差异率;
体育级、校际差异率;
语文级、校际差异率;
艺术级、校际差异率;
科学级、校际差异率;
德育级、校际差异率;
每年监测两个学科。

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引进质量监测工具,动态掌握学生学业水平和校际差异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县教育局


    二、管理流程
    按照“四个统一”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结合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不断实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三、监督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包保责任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动态监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推进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难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问题认真复核,强化考核问责,及时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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