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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7145/202509-00143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法律、一乡镇一团队 一村居一顾问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5年“一乡镇一团队 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司〔2025〕1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9-12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5年“一乡镇一团队 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 11:47 来源:涡阳县青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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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内设股室、二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涡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一乡镇一团队、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政办秘〔2017〕158号)精神和县司法局关于《关于印发涡阳县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涡司〔2017〕81号)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司法厅村(居)顾问服务指南,经研究,现将2025年“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主动创新、主动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村(居)顾问工作开展,使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创新,法律服务产品进一步优化升级,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真正形成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解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切实提升,为全县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实施内容

(一)法律顾问职责

 1.法律咨询解答。为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实现法律咨询全覆盖。

 2.法律知识宣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法治宣传读物,宣传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村(居)治理重点环节,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居)民法治意识,策划推动村(居)法治文化建设。

 3.矛盾纠纷化解。主动与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参与调处村(居)范围内或者与本村(居)相关联的村(居)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对突发性或者矛盾较为激烈的纠纷,现场开展法治宣传,疏导村(居)民情绪,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收集涉及群众重大利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案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反馈,同步报告村(居)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并提出化解处理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4.村(居)治理顾问。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群众自治管理规定,为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村(居)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招商引资、环境治理保护等村(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5.法律服务指引。对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到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寻求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居)民,引导、协助办理法律援助,为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必要法律帮助。

 6.开展“法治门诊”服务。村居顾问以坐诊、问诊等形式,对顾问村(居)民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精准、专业法律服务。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居)普法人才培养,培养“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法治大讲堂培训。

 7.应当由法律顾问承担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司法所职责

 1.负责辖区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

 2.每季度对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走访抽查,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实效。

 3.组织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及法治大讲堂培训。组织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本辖区的接访、约访及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处置等重大维稳工作。

 4.定期召开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例会,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及时向县司法局报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5.每月汇总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司法局。

 6.应当由司法所承担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内容

 1.实地服务。村(居)法律顾问应当每月到村(居)开展不少于两次(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的实地服务,实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村(居)顾问治理,开展“法治门诊”服务。每季度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村(居)法律顾问所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

 2.远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电话等网络通信方式,实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3.预约服务。对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答的法律问题,可以预约时间地点,采取电话联系或实地咨询的方式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开具“法治门诊”处方。

(四)服务流程

 1.工作对接。与村(居)民委员会对接或者通过村(居)微信群等平台,收集拟处理的法律事务或者需求咨询的法律问题,及时接受村(居)民委员会拟交由法律顾问修改的文件文本。通过村(居)公示栏、村(居)微信群等平台告知实地服务的时间、地点。

 2.工作准备。梳理相关法律问题,调查了解相关事实、背景和过程。

 3.研究分析相关材料。拟定村(居)顾问工作方案。

 4.法律事务办理。对法律咨询问题进行解答,对文件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5.结案处理。对法律事务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对法律意见和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进行必要跟踪,撰写法律事务小结、总结、工作报告,整理卷宗、归档。

(五)法律顾问的签约与聘用

县司法局根据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结果以及法律服务顾问变动情况,每一年(或随时)提出村(居)法律顾问配置的指导性安排和法律服务机构与司法所结对签约的方案,由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共同组织实施落实。

(六)法律顾问的评估

 1.评估次数与时间

每年两次,时间为当年4-5月和9-10月。

 2.评估程序

1)评估前一周,各镇(街道)司法所将顾问合同、司法所顾问团长综合评价、本所法律顾问的自评情况和工作日志、值班签到、工作记录及工作照片(水印打卡)等顾问资料汇总装订交涡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每月,县司法局釆取四不两直抽査的方式到顾问村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3.评估方法

法律顾问工作的评估满分100分,分两部分:一是考核资料占总考核分数60分。二是考察组实地评价占总考核分数40分,法律顾问工作分为四档:优秀(90分至 100分),称职(70分至8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详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年度评估细则表》。

(七)法律顾问费的兑现方式

经评估称职以上的法律顾问每年每个村(居)劳务补贴费用按照3000元兑现,基本称职的法律顾问每个村(居)法律顾问劳务补贴费用酌情扣除1000-3000元,不称职法律顾问每个村(居)法律顾问劳务补贴费用不予发放。结合评估结果,由县司法局打卡发放给各法律顾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奖惩及结果应用

 1.法律顾问团

1)法律顾问团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评选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2)法律顾问团年度考核结果设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由县司法局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年度考核结果在后三名的法律顾问团,对法律顾问团团长予以约谈。

 2.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及劳务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2)法律顾问年度考核设立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4名,由县司法局给予通报表扬及适当物质奖励。

3)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务或无正当理由不参与不服从分配的法律顾问纳入年度考核事项,并对本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称职以下的法律顾问给予约谈并记入本年度的执业考核中,并减少或不予发放法律顾问劳务补贴费用。 

4)法律顾问奖励的资金来源,从扣减的法律顾问劳务补贴费用补足。

5)法律顾问因个人过错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

涡阳县司法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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